当前,我国水上运输业发展迅速,但随之而来的水上纠纷案件也呈现增长态势。
船员劳务纠纷、海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等问题频繁发生,传统的单一司法解决方式面临效率低、周期长等瓶颈。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与交通运输部创新工作机制,联合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这是首次通过执法司法协作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体系化构建水上多元解纷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指出,这一举措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机制创新,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该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深度融合,通过制度创新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及时化解。
从建设规模看,截至2025年12月,全国范围内共设立60余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实现了对沿海地区、长江流域以及其他内河水域的全面覆盖。
这些中心以"海事法院+海事系统"为主体框架,联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多家单位,形成了纵横交错、层级清晰的协作网络。
在运作机制上,解纷中心建立了"行政调解+司法保障+社会支持"的多元解纷体系。
行政调解由海事行政机关主导,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和权威性;司法保障由海事法院提供,确保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社会支持则来自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
这种多层次、多主体的协作模式,既提高了纠纷解决的专业性,又增强了解决方案的认可度和执行力。
从实践效果看,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在化解各类水上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伟介绍,从各地报送的案例中,涵盖了船员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港口作业纠纷、海上交通事故、外籍船员遣返、船舶碰撞损害、船舶买卖与登记等多种案件类型。
这些典型案例充分反映了解纷机制在专业高效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方面的重要作用。
该机制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通过前置化解、源头预防,既减轻了司法机关的诉讼压力,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统一。
这种做法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即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从前景看,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将进一步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共同起草的《意见》,推动各级人民法院与各级海事行政机关协同发力,建立起协调联动、有机衔接、高效便捷的水上纠纷多元解纷机制。
这一制度框架的建立,为今后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深化协作内涵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单点突破到体系创新,水上解纷机制的升级折射出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层变革。
当法治保障与技术创新形成合力,"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愿景正在波澜壮阔的水域实践中转化为现实图景。
这不仅是航运业发展的安全阀,更是国家治理能力在水域维度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