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婚育编造“婚事可期”话术诱导打赏抵彩礼,网络交友诈骗18万余元获刑并追赃退赔

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姜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

该案揭示了当前网络直播平台婚恋诈骗的新特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查明,2023年12月起,姜某在某直播平台以主播身份活动期间,故意隐瞒自身已离婚并育有两名子女的真实情况,虚构单身女性身份,先后与赵某、马某等多名男性建立所谓"恋爱关系"。

姜某通过精心设计的话术体系,频繁向受害者承诺"未来共同生活"和"准备结婚",并创造性地提出直播间打赏可"抵扣彩礼"的概念,诱导受害者持续进行高额消费。

为增强欺骗效果,姜某采用了极为精细的造假手段。

她不仅在经济层面通过发送"520""1314"等象征性红包营造恋爱氛围,更在情感层面让自己的子女冒充侄子侄女,在视频通话中称呼受害者为"姑父",刻意营造家庭认可、婚事在即的虚假场景。

当受害者提出线下见面商议婚事时,姜某则以各种理由推脱拖延,始终将交往限制在虚拟空间内。

检察机关调查显示,姜某的诈骗行为具有明显的预谋性和持续性特征。

在与赵某"交往"期间,她同时对马某实施相同手法的诈骗活动,体现出职业化诈骗的典型特点。

截至案发,姜某共计骗取赵某15万余元、马某3万余元,其中赵某为此投入全部积蓄,生活陷入严重困境。

案件审理过程中,姜某最初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以"打赏属于自愿行为"和"恋爱期间的赠予"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检察机关通过深入的法律释明工作,向其阐述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法律依据,并强调平台分成比例不影响其应承担的全额退赔责任。

在检察官持续细致的释法说理下,姜某及其家属逐步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在审查起诉期间积极筹措资金,最终全额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这一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对受害者的伤害,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维护被害人权益的执法理念。

专家分析认为,此类案件反映出网络直播平台在用户身份验证、内容监管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

当前,部分平台对主播的真实身份信息审核不够严格,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同时,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特征也为诈骗分子实施精神控制和情感操纵创造了便利条件。

相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力度,完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系统。

同时,将加大对此类新型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典型案例的公开审理和宣传,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这起案件既是司法机关对新型网络诈骗的精准打击,也是数字经济时代婚恋诚信体系建设的一记警钟。

在虚拟空间构建信任的成本越来越高之际,既需要技术手段筑牢防诈堤坝,更需通过典型案例普法强化公众风险意识。

正如办案检察官所言:"网络姻缘"不应成为法外之地,任何以情感为名的财物索取都需经受法律与道德的双重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