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家事纠纷看似“家务事”,却往往牵动基层治理。近年来,婚姻家庭矛盾更趋情绪化、持续化、交织化,抚养、探望、赡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叠加出现,处置不当容易引发新的冲突,甚至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基层法院面对的,不只是作出一纸裁判,更要推动家庭关系修复、把风险尽量化解前端。 原因——纠纷背后既有法律认知不足,也有责任边界不清。一些当事人在离婚后对抚养义务、探望权边界、家庭教育责任理解有偏差,误以为婚姻关系解除就等于“责任终止”;情感对立又抬高沟通成本,弱势一方维权能力相对不足,未成年人利益容易在对抗中被忽视。此外,家事矛盾多发生在熟人社会与基层社区,若缺少协同联动,矛盾容易在反复拉扯中升级。 影响——家事案件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民生感受与社会稳定。妥善化解能稳住亲子关系、减少后续诉讼、维护基层和谐;反之,简单裁判或“一判了之”,可能带来执行困难、对立加深、未成年人长期心理伤害等连锁反应。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群体权益的保护,也是检验司法公信与治理成效的重要上。 对策——以机制创新提升家事审判的治理效能。永昌县人民法院依托党建品牌“女法官驿站”,凝聚女法官、女干警力量,聚焦婚姻家庭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推动司法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向发力。具体办案中,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裁判与调解导向,将释法明理、情绪疏导和权利义务重建贯穿全过程。 在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中,孩子离婚后长期随母亲生活,父亲未能持续履行抚养义务,母亲诉至法院寻求救济。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围绕未成年人生活稳定性、情感依附与成长需求等关键因素开展工作,明确父母抚养责任不因婚姻解除而减损或消失,并通过多轮沟通,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亲子关系的延续。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抚养权依法变更至母亲名下,父亲按月支付抚养费并依法享有探望权,案件以调解方式化解。该案坚持“定分”与“止争”并重,既回应当事人诉求,也为未成年人提供更稳定的成长环境。 在制度层面,法院将调解优先理念贯穿诉前、诉中全流程,推动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一上,联动妇联、社区、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形成“法院+”多元解纷合力,针对家事案件情绪浓、对抗强的特点开展亲情调解与心理疏导,尽量把矛盾化解基层、化解在萌芽;另一上,持续加强对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通过发出家庭教育提示书、细化探望权履行细则等举措,提升监护责任、教育责任与探望安排的可操作性,降低“判后再争”“执行再起”的风险。 同时,法院注重把个案办理转化为社会治理的法治增量,依托巡回审判、社区宣讲、线上推送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持续解读婚姻家庭法律规则、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责任等内容,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前景——以更细的规则与更强的协同提升治理韧性。随着家庭结构变化和权利意识提升,家事纠纷仍将保持一定规模,基层法院需要专业化审判、调解资源整合、执行保障与心理干预诸上持续完善。下一步,可在既有多元解纷基础上更健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跟踪回访机制,推动探望权、抚养费支付、家庭教育责任等事项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家事审判专业力量建设,提升对未成年人利益评估、家庭风险识别与调解策略的综合能力,使司法服务更贴近群众实际需求。
家事审判的温度,体现着司法的文明尺度;永昌法院的实践表明,当法律规则与人文关怀更好结合,既能定分止争,也能为亲情关系的修复留出空间。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这种兼具力度与温度的司法探索值得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