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在普勒酒店大厅里坐着看书呢,突然听见电梯开门的声音。往那边一看,原来是斯塔维森先生出来了,他拄着拐杖慢慢走。我知道这家伙可是个超级富豪,身家起码有两千万呢。这时候我又发现一个姑娘把手伸到斯塔维森口袋里了。这速度简直太快了,把老先生的皮夹还有那个棕色手提包的拉链都拉开了。我赶紧从椅子上站起来去追她。就在她快要跑到玻璃门边的时候,我一把搭上她的肩膀。“对不起,请稍等一下。” 我跟她说。她愣在原地没动,转过头冷冷地盯着我:“你刚才说什么?”我告诉她我想跟她聊聊。“我不会跟陌生人闲聊的。” 她说。“我是普勒酒店的保安主管。” 我介绍自己。“哦。” 她轻声回应。 我们就走到酒店休息厅坐下来聊天。我看着对面这位年轻姑娘,烛光下她看起来挺纯良的。“你可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偷。” 我开玩笑说。“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她皱着眉头说。“小偷就是扒手的意思。” 我解释道。“你暗示我是扒手?” 她装作很生气。“别装了。” 我说,“我亲眼看到你偷了斯塔维森的皮夹和钻石别针。”她低头敲着手提包没说话。“是你偷的吧?” 我问她。她叹了口气:“当然是我偷的。” 我把她的皮包拿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斯塔维森的皮夹和领带别针。 姑娘跟我解释说自己其实不是真小偷,有偷盗强迫症没法控制自己。“我父亲要是知道了会把我关进医院的。” 她担心地说。“你父亲不用知道这事,” 我说,“也没造成什么大问题。我会把东西还给斯塔维森先生,要是张扬出去对酒店不好。” 她眼睛一亮:“你放我走吗?” 我想了想说:“我心肠太软了这次放你走。不过以后千万别再来普勒酒店了,” “绝对不会再来了!” 她说完就跑掉了。 我坐了一会儿回想这事。这姑娘肯定是职业扒手啊,“偷盗癖”这种借口谁会信?其实从早上我看见斯塔维森进门那一刻起,我就在等他走进大厅呢。这姑娘偷东西的时候差点就让我直接撞到他身上去了。所以最后拿了那两个赃物我也没什么可内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