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会疑惑,子女能不能在他们还在世的时候,就先把家产分了。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上海有个叫金佳的律师,他在2018年就得了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奖。他还是九三学社社法委的成员,现在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部门的主任。他的工作经验挺丰富,很多案件都打赢了。2018年,他还提出了一个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作了重点批示。金律师平时还很爱做公益,像在浦东新区、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这些地方,他都做过女律联反家暴法的宣传员。 咱们先看一个新闻:有对老夫妇身体还行,儿子因为投资失败欠了一屁股债,死活要父母把房子过户给他,还说反正以后都是我的。老两口不答应,儿子就开始闹脾气不养老人了。其实啊,“继承”这事儿,得等到人死了才开始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只有被继承人去世那一刻,继承才正式生效。所以在父母活着的时候,他们名下的钱或者房子都是自己的,子女只能等着以后分。 那平时父母给孩子钱或者房子算啥呢?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赠与”,就是父母自愿把财产白给孩子;另一种是“分家析产”,就是家里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但这两种都得看父母愿不愿意。那个新闻里的儿子其实是在强求赠与,这事儿很麻烦。如果他对老人不好甚至虐待遗弃,以后可能就会丧失继承权了。 金律师建议大家,处理财产问题的时候千万别把亲情给物质化了。作为孩子,要孝顺老人;作为父母呢,最好早点把财产安排好立个遗嘱,这样以后大家都不会有矛盾。 如果实在需要帮助,孩子应该好好商量着来;如果愿意给孩子帮忙的话,最好写个书面合同或者做个公证。对于房产这种大头家产,还可以考虑在过户的时候给老人留个居住权。这样既帮了孩子又保了自己的晚年生活。 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这一块我也比较熟悉了。您要是有类似的烦恼或者想听听专业的意见,都可以来找我聊聊。孝心可比任何财产都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