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言慢病管理改革:推动三甲医院用药职能下沉基层 破解分级诊疗困局

我省医疗资源配置面临结构性失衡;2024年全省门急诊就医超过2亿人次,而三甲医院仅36家,大型综合医院年门诊量均达数百万。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全省166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却处于低效利用状态。这种"冰火两重天"的局面反映出医疗体系分工协作机制不够完善。 问题的根源于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限制。按现行规定,慢特病就诊定点医院仅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被排除在外。这个政策虽然初衷是保证医疗质量,但实际上与分级诊疗制度的上下联动相悖。大量病情稳定、只需定期续方开药的慢病患者被迫涌向三甲医院,既增加了患者的就医成本和时间成本,也加剧了大医院的就诊压力,形成恶性循环。 这一现象的形成有多上原因。患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度不足,更倾向于选择大医院。同时,基层医疗机构的药房承载能力存短板,难以满足大规模慢病患者的用药需求。此外,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限制也直接制约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空间。这些因素相互作用,导致基层医疗资源长期处于低效利用状态。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意义重大。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这一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让患者获得更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我省拥有充足的基层医疗机构网络,完全具备承接慢病管理职能的条件。 改革需要采取系统性措施。一是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宣传和患者健康教育,提升患者对基层医疗的认可度。二是将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资质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让患者在基层就能获得规范的慢病管理和用药服务。三是加大投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药房服务能力和药品配备水平。这些措施需要在医保政策、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各上进行相应调整。 实施这一改革将产生多重效益。通过将病情稳定的慢特病患者分流到基层,可以节约三甲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使其更加专注于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号源紧张的局面将得到缓解,患者就医环境也会改善。从长远看,这有利于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体系分工,推动三甲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协调发展。

分级诊疗的核心在于让医疗资源各尽其用、让群众就医更便捷。把慢病稳定期服务从"大医院排队"转向"家门口管理",既是优化供给结构的现实选择,也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一环;唯有在制度设计与基层能力建设上同步发力,才能让分级诊疗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健康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