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柞水县一所中学对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实施停课一个月的处罚,引发广泛讨论。据了解,该校一名15岁高一学生因在宿舍存放手机,被学校停课处理。家长多次请求提前复课遭拒,校方坚持执行其管理规定。学校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系规章制度要求,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也认为学生违反校规应受相应惩罚。 从法律层面看,该处罚措施存在明显问题。我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教育惩戒权进行了明确界定。根据该规则,高中阶段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时,学校方可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停学惩戒。这意味着,即使学校拥有停课权,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违规情节必须达到"严重"或"影响恶劣"的程度,二是停课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学生携带手机虽然违反校规,但显然不属于"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范畴,而一个月的停课处罚更是远超法律规定的一周上限,属于明显的超权行为。 这类过当惩戒现象并非孤例。近年来,学校在手机管理上的极端做法时有发生。有的学校当众砸毁学生手机,有的将违规学生直接开除,有的采取"一退了之"的做法。这些措施共同特点是突破了法律底线,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教育惩戒权虽然是学校的合法权力,但这种权力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校规校纪不能超越国家法律。 从教育规律看,过当惩戒也违背了教育的本质要求。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人、发展人,而非单纯惩罚人。对违规学生采取停课一个月这样的极端措施,不仅会导致学生功课落下,更容易激发学生的逆反心理,使其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消极态度,最终适得其反。相比之下,通过约谈、批评、警告等教育方式,结合必要的行为矫正,更能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当前,部分学校管理者法律意识薄弱,对教育法律法规理解不足,是导致过当惩戒频发的重要原因。为此,需要多管齐下进行纠正。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各校现行校规校纪进行全面审查,对照国家层面的教育法律法规,逐一甄别哪些规定逾越了法律界限,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同时,应加强对学校管理者的法律培训,通过发放法律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帮助他们学法、懂法、遵法、守法。此外,教育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学校的不当惩戒行为及时介入纠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从长远看,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惩戒体系是当务之急。这个体系应当既保障学校的必要管理权,又严格限制权力边界,确保惩戒措施符合法律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学生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教育惩戒的真正目的,即通过适当的惩戒手段引导学生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校园纪律固然重要,但不能以突破法律为代价。教育惩戒应以学生成长为目的,在法治框架下实施。唯有把握尺度、规范程序、完善教育环节,才能让每一次惩戒真正发挥引导作用,实现依法治校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