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法律交流不断加深的背景下,一个看似简单的翻译问题正在引发法学界的持续讨论。“common law”这个基础概念的中文译法,长期存在“普通法”与“共同法”之争。多位比较法学者提醒——主流译法可能带来概念混淆——进而影响我国法律对外交流与对应的人才培养。
译名之争看似细小,实则关乎制度理解的起点。回到概念生成的历史语境与制度功能,既是对学术严谨的基本要求,也是降低公众认知与实务沟通成本的必要之举。推动术语从“用得顺”走向“说得准”,有助于在更广泛的国际法治交流中减少误解、增进互信,并提升我国法律表达与规则对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