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了一起邻里人身侵权案件;从双方对立到达成和解,整个过程仅用时一小时,展现了法院化解基层矛盾上的积极探索。 案件起因于同村邻居王某与李某因修剪树枝发生争执,李某情绪失控打伤王某。派出所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姜成龙审理发现,虽然案情清楚可直接判决,但考虑到双方是长期邻居关系,判决可能激化矛盾。法官决定优先采取调解方式。 调解初期双方各执一词:王某坚持自己被无故殴打身心受损;李某则认为对方小题大做。法官没有立即介入赔偿金额谈判,而是先让双方充分表达诉求。 待情绪平复后,法官实施"三步调解法": 1. 讲法律:明确李某行为构成侵权需担责,同时说明王某索赔应符合法律规定; 2. 谈人情:提醒双方考虑长期邻里关系; 3. 算成本:分析诉讼带来的时间精力和鉴定费用损失。 经过一小时调解,李某态度软化主动赔偿,王某也表示谅解。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该案例展示了基层矛盾化解的新思路。德惠法院将法律规范与人伦情理结合的做法证明:在处理具有持续关系的纠纷时,既要坚守法律底线,也要考虑当事人的长远利益。 法官提醒:邻里相处难免摩擦,应保持理性沟通。必要时可寻求社区或司法帮助,避免因冲动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德惠法院表示将继续深化"枫桥经验"实践,创新调解方法,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这起普通邻里纠纷的成功调解表明了我国基层司法的现代化转型;当法律与人情找到平衡点,"法理情"融合的治理智慧就能发挥实效。这样的创新实践正在书写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