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的背景下,如何在“多案并行”的压力下把住公平正义的底线、把效率提上去,是当前基层治理与司法供给共同面临的现实课题。山东法院系统围绕“改进司法作风、提升队伍素能”开展专项行动,以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有关数据反映出治理能力的结构性改善:2025年全省法院收案281.5万件、结案272.8万件,上诉率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 问题:案件体量大与群众期待高并存,质效提升面临多重约束。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市场交易活跃以及社会矛盾多元化,民商事纠纷、涉企争议与执行案件同步增加;另外,社会公众对程序规范、裁判尺度统一、执行兑现效率的关注更为集中。案件“量增质控”的矛盾突出:一上需要加快审理、缩短周期,另一方面必须强化证据审查、裁判说理与类案统一,避免“快而不精”“同案不同判”等问题。基层法院人案矛盾、调解资源不足、执行查控难等因素,也会制约整体效果。 原因:以作风建设牵引机制重塑,以管理穿透促责任落实。此次专项行动把“严作风”与“提素能”嵌入审判执行全流程,突出三个着力点。 其一,以“实”字为先,强化主责主业运行机制。各级法院加强审判运行态势会商调度和案件质量评查,压实院庭长办案与监督责任,推动关键节点有人抓、重点案件有人盯、质量问题可追溯。通过用好“一网一库”,裁判规则、类案检索与参考案例上强化支撑,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据通报,法答网答疑5.1万个、入库案例275个,体现出对规范化裁判与释法明理的制度供给。 其二,以“效”字为要,优化内部管理与激励约束。深化落实“两张清单”制度,出台21条意见,完善动态调整、结果运用等机制,把职责边界、工作标准与监督评价更清晰地落到人、落到事,以高效管理促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管理机制从“要求”转向“可衡量、可反馈、可改进”,为上诉率下降、执行到位率提升提供了制度解释。 其三,围绕强省建设与社会治理需求,推进司法与行政、社会力量协同。山东法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34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突出涉企执法司法规范化,以司法示范引领推动规则明晰、边界清楚、预期稳定,减少执法司法环节中对企业经营的非必要干扰。 影响:对社会稳定与经济预期形成双向支撑,释放法治治理效能。维护安全稳定方面,各级法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8万件,同时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强调风险防范早、化解在小。发展支撑上,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和科技创新,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4.9万件,出台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8条举措、护航科技创新的10项措施,旨通过规则明晰、裁判稳定与执行兑现,增强市场主体对法治环境的可预期性。治理协同上,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选派840名审判诉服人员入驻县级综治中心,立案后调解成功案件39.2万件;人民法庭建设开展,6家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体现出司法资源向基层下沉、纠纷就地化解的导向。 对策:以体系化治理推动“少诉、快审、易执”,持续夯实质效提升基础。下一步,要把专项行动形成的有效做法制度化、常态化:一是继续强化审判管理与质量评查的穿透力,把类案检索、裁判说理、证据规则运用做得更扎实,继续降低因尺度不一带来的上诉与再审风险;二是完善执行联动与信用惩戒机制,提升财产查控、处置兑现效率,增强胜诉权益可实现性;三是深化涉企司法规范化,推动涉企纠纷“快立、快审、快执”,对恶意拖欠、逃避执行等行为保持高压,同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多元解纷与诉源治理,将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资源更有效嵌入诉讼前端,减少“诉讼增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前景:从“办好案”向“治理好”延伸,司法公信力与营商环境有望同步提升。随着数字化工具与案例体系更深度融入审判实践,叠加府院联动、综治中心与人民法庭体系的协同效应,司法服务将更重视规则供给与风险预警,推动形成“规范裁判—高效执行—源头治理”的闭环。可以预期,在案件规模仍可能保持高位的情况下,山东法院将以更强的专业化能力、更严的作风要求和更稳的制度支撑,持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与效果的综合水平。
山东法院通过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实现了案件质效的稳步提升和司法服务能力的全面增强;这充分说明,改进司法作风既是提升法院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展望未来,全省法院系统应继续以改进作风为动力、提升素能为目标,更深化司法改革创新,优化司法服务体系,为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