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5日对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书记杨慧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杨慧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同时追缴其受贿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宣判后,杨慧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经审理查明,杨慧在2017年至2024年间先后担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贵州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及党组书记等职务。在此期间,杨慧利用职务便利,为对应的单位和个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接、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48万余元。 卫生健康系统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其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尤为重要。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等环节涉及大量资金流动,容易成为腐败高发区。杨慧作为卫生健康系统的主要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政,却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破坏了系统政治生态,损害了人民利益。 法院认为,杨慧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法严肃惩处。同时注意到杨慧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该判决充分反映了司法机关坚决反对腐败、维护法治的立场。近年来,反腐工作深化,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处力度不断加大,一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这些案件的查处和宣判,对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意识、规范权力运行具有重要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医疗卫生事业含有守护人民生命健康的公共使命,任何以权谋私、侵蚀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必须付出沉重代价。该案一审宣判再次表明,惩治腐败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只有把监督嵌入权力运行全过程,把制度约束落到具体环节,把警示教育做在日常,才能以更清朗的政治生态护航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