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戏曲传承面临系统性困境 省政协委员建议多措并举筑牢文化根脉

问题——资源厚重与发展承压并存;河南孕育豫剧、曲剧、越调等多种曲种,既是中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近年来,围绕传承保护,有关部门出台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并推动条例立法征求意见;郑州、洛阳等地也探索差异化扶持路径,整体基础持续夯实。但在实际运行中,戏曲事业仍受多重因素制约:部分院团生存压力加大,青年演员补充不足,人才流失与断层并存;优质作品供给不均,艺术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偏弱;排练演出场所与设备更新滞后;制度化、体系化的保护机制仍需完善。 原因——多因素叠加导致“传承链条”松动。一上,城市化推进与娱乐消费方式变化,观众结构和审美习惯快速迭代,传统演出市场被分流,院团仅靠票房难以覆盖创排与运转成本。另一方面,戏曲人才培养周期长、投入高,而职业发展通道、薪酬保障和社会认可度与行业付出不完全匹配,形成“招不来、留不住、用不好”的现实困境。此外,部分地区对戏曲保护仍偏“项目化、阶段性”,政策执行与资金直达效率有待提高;考核激励不足也容易造成责任边界不清、资源配置分散,影响长期投入与持续发展。 影响——不仅关乎剧种存续,也关乎文化软实力塑造。戏曲承载方言、音乐、表演程式等文化基因,也承担弘扬主流价值、培育社会审美的重要功能。若院团运行长期承压、人才梯队持续削弱、演出供给能力下降,可能导致活态传承弱化、经典剧目失传风险上升,并影响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均衡性与可及性。更关键的是,戏曲作为地方文化名片,若传播力与创新力不足,会削弱文旅融合、城市品牌与文化产业的协同效应,难以形成持续的文化带动能力。 对策——以制度牵引、改革破题、投入托底、融合增效。孙杰提出,要以系统思维推进政策组合拳,建立可操作、可落地、可评估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快立法进程,构建系统性保护框架。借鉴对应的省份经验,推动尽快出台河南省层面的戏曲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继续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边界,建立曲种资源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制度,并将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同步配套资金管理、人才培养等实施细则,形成“立法+政策”闭环,确保保护传承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深化体制改革,增强院团内生动力。围绕国有院团运行基础与公共属性,完善基本编制与人员保障;对转企改制院团探索“企业身份、事业保障”的过渡安排,通过政策托底稳定队伍。用人机制上,减少“唯学历”等单一门槛,突出专业技能、舞台表现与业绩贡献导向,拓宽职称评审覆盖面,打通不同类型院团专业人才的成长通道。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与资金使用效能,提升供给质量。建议设立省级戏曲专项保护资金并纳入预算,重点投向精品创排、人才培养和场馆设备改造等环节;完善惠民演出补贴标准,推动资金直达院团专用账户,强化监管,提高政策落地实效。同时通过剧本孵化等方式前移扶持关口,推动优秀剧本与舞台生产衔接,提升源头供给能力。 四是强化人才培养体系,稳住“传承底座”。推动高校与院团共建实训基地,探索“订单式、委培式”培养,提高人才供给与岗位需求匹配度。对紧缺专业学生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名家带徒、传承人培养与激励机制,建立省级人才库,促进资源共享与跨院团调配,缓解区域与院团之间的人才结构性短缺。 五是补齐硬件短板,改善排练演出条件。围绕“一团一场”等需求,统筹盘活闲置国有资产,通过划拨或低价长租等方式改造为排练、演出空间;设立设备维修改造资金,推动舞台机械、音响灯光等更新迭代;同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稳定从业人员预期,增强行业凝聚力。 六是推动创新融合,打开增量市场。坚持守正创新,鼓励经典剧目进行符合当代审美的表达转换,创作更多反映时代精神的现代题材作品。在传播端,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协同的传播矩阵,扩大触达面与互动性。在产业端,完善景区与院团对接机制,推动驻场演出与“戏曲+旅游”示范点建设,开发文创产品与线路,并建立与商演收入挂钩的激励机制,带动社会消费,增强院团“造血”能力。 前景——从“保得住”走向“传得开、活得好”。业内人士认为,戏曲保护传承需要从单点扶持转向体系治理:以法规夯实底线,以改革提升效率,以投入保障质量,以人才稳定根基,以融合拓展空间。随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文旅消费升级与数字传播场景拓展,戏曲有望在守护传统神韵的同时,以更具时代感的表达进入更广阔的生活场域,实现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相统一。

戏曲保护的意义不止于艺术本体,更关乎文化基因延续与地域精神传承。河南的探索提出了一个更具普遍性的命题:传统艺术的当代生存,既需要制度性保障守住底线,也需要创造性转化激活内生动力。当立法保障与市场机制形成合力,当舞台上的长期积累与短视频等新传播方式相互加持,千年弦歌才能在新时代持续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