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里老是发红包,这钱其实是人家被骗走的赃款。明知钱不干净,俩人还是为了挣钱干了

事情发生在2024年,老刘和小周经詹某介绍进了一个群。从2024年2月到4月,群里老是发红包,这钱其实是人家被骗走的赃款。明知钱不干净,俩人还是为了挣钱干了坏事,把账号信息交给了上线,在群里抢红包存钱,再马上转给骗子的大老板。 短短几个月,老刘累计倒了25000元,小周倒了24400元,最后害惨了14个被害人,大伙一共丢了快5万元。 案发后,警察打电话通知他俩自首,他们就老实交代了。法院审理觉得他们属于共同犯罪,起了次要作用算是从犯,又投案认罪认罚,所以最后只给他们判了拘役三个月,还要各交2000块的罚金。 法官还提醒大家,看起来抢红包、领点钱很容易,其实是在帮骗子洗黑钱。网上做事也得讲规矩,别为了贪点小便宜把银行卡借出去,也别碰来历不明的钱。要是当了洗钱的通道,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判刑坐牢,不仅让受害者倾家荡产,还会把社会信誉给搞坏。 法律条文也说了,两人故意一起犯罪就算共同犯罪;在里面出不了大力就是从犯;主动投案认罪也算自首;知道是赃款还帮忙藏起来转移都是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