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聊聊,1月20日这事儿,就是咱们上海证券交易所那边把两家公司给盯住了,叫什么“警示函”。主要是因为独立董事干活的时间不够,最少得给15天吧,结果有两家都没达标。一家是正帆科技,今年就被点名了,另外一家是德马科技集团,去年底就已经挨过罚了。这两起事儿都把大家给吓一跳,原来独董工作时间这事儿是真的会被盯着查。 独董这制度吧,原本是想让人家帮着管公司、出出主意、做个监督的。咱们那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里头也说得挺明白,“应当不少于15日”,这可不是随便说说凑数的,得真进公司转转,看看真格的。要是连这点儿时间都抠搜不出来,这监督作用估计也就名存实亡了。 这两家公司不光时间不够,本身好像还有别的毛病。比如说正帆科技吧,上交所查了他们的资金管理这些细节,地方证监局那边也没闲着,专门盯着总经理会议怎么开、投资管得好不好这些核心问题。这种两边一起查的模式挺有意思的,既把细节抓了,又把核心违规行为也给拿下了。 回想一下2023年以来的变化,大家对独董的要求越来越严了。这次监管行动啊,不光是把个别公司的问题给挑出来纠正了,更是把那些能算出来、能查得到的指标变成了日常监管的规矩。以前很多独董可能就是去开个会走个形式,现在就得真的深入到公司运营里头去才行。 今年2024年呢?证监会那边开了个系统工作会,说了要“促进上市公司价值成长和治理提升”,还要全面落实新修订的那个治理准则。所以说提升治理水平是个大任务,独董制度能不能落实好就是关键的一环。 专家说这事儿得大家一块儿使劲儿:独董自己得明白责任有多重、本事得练到家;上市公司也得把内部管理的系统给建起来;监管部门还得把监督评价和激励的机制弄得更完善才行。说到底还是那句话,“15日”的底线是制度定的起点也是基础。 现在交易所跟证监局联动监管力度这么大,“15日”这条线估计很快就能从纸上落到实处了。等到资本市场的规矩越来越完善的时候,独董就不光是个摆设了,那得是公司规范运作的真正守护神才行。 以后大家要想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增强市场信心,那肯定是得不断地强化独董的责任意识、给他们一个好的干活环境、把监管的约束给卡得死死的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