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3起入户盗窃案的审理结果,这下可好了,提醒大家别心存侥幸,千万别伸手。第一个案子里,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翻墙进了别人的别墅,偷了2瓶白酒和1把挂面,结果他直接在别墅里把这些东西给吃了。这顿饭可真不便宜,不仅要被罚2000元,还把7个月的人身自由给搭进去了。还有一个是犯罪嫌疑人彭某某,他溜门进了人家家里,偷走了8包“紫云烟”和1把电动牙刷。别看这8包烟才值104元,但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最后他被判了6个月有期徒刑还有2000元罚金。最后一个案子里,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偷偷溜进被害人的房间,拿走了现金42元、指甲剪1个、头灯1盏还有钥匙2把。这些东西虽然不值钱,但也是入户盗窃,最后他也被判了7个月有期徒刑和2000元罚金。 为啥这些小偷被抓后都要判刑呢?其实是因为他们偷东西的地方不是普通的地方,而是别人的家。家可是每个人最私密最安全的地方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偷到多少东西都要被严惩。 检察官张恒告诉记者,入户盗窃可不是普通的小偷小摸。只要你踏进了别人的家门去偷东西,哪怕只拿了挂面、牙刷这些小东西也不行!这次办案检察官赵晶晶也提到,“户”是公民最有安全感和隐私的地方,入室盗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还严重侵犯了他们的住宅安宁和人身安全。 所以这次法院判决的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人,都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下大家可都明白了吧!小偷不分大小,只要是入户就是大盗!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