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既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
司法部公布的第三批典型案例,深刻揭示了当前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为各地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从案例反映的问题看,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
部分地方执法人员违规干预商户正常经营,甚至利用职权推销亲属代理产品,收受商户红包礼金,严重违反了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
这类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秩序,更直接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地方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存在程序缺失、文书不全的现象,甚至无视罚缴分离制度,将罚没款截留到部门小金库,这种做法触犯了法律底线,必须坚决制止。
罚缴分离制度是规范行政处罚罚没收入管理的关键制度设计。
这一制度通过将罚款收入与执法部门的经费利益脱钩,从制度层面消除了执法部门因罚款收入而乱罚款的动机和利益驱动。
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对查封、扣押财物的程序、保管及处置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一些地方对这些规定执行不力,既反映出执法意识不够深入,也暴露出监督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政府购买服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但这不意味着所有政府职能都可以转向社会。
案例中出现的将隐患排查、下达整改指令、复查验收等行政检查工作交由第三方承担的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
这类行政权力涉及对市场主体的约束和管理,具有强制性和权力性特征,必须由具有法定权力的政府部门直接行使,不能随意转移。
异地执法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本批案例中仍然出现了执法部门对外地经营主体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这种做法涉嫌违规。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部门实施。
各地执法部门在处理案件时,首先要准确判断自身是否具有管辖权,发现违法行为发生在异地时,应当按照程序将线索及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属地执法机关,不能越界实施行政处罚。
这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市场主体权益的保护。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需要在严格约束执法人员行为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
各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规范的管理台账,细化管理流程与职责分工,形成系统的监督制约体系。
要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特别是对自由裁量权的约束,确保执法权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行。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让廉洁执法、规范执法成为自觉行动。
从更深层面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执法部门、监督部门、司法部门的协同配合。
司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及时纠正,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发挥警示和示范作用。
执法部门要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执法制度和流程。
这样才能逐步形成执法规范、权力受制、企业受保护的良好局面。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既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也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检验。
典型案例的公布,旨在以事实说话、以问题为靶向,推动各地把“纠治乱象”与“建章立制”同向发力。
唯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程序落到每一次检查、每一份文书、每一笔收缴之中,才能让企业在稳定预期中安心经营、放心投资,让法治成为最可靠的营商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