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非遗”证书网络热销 数百元即可速成大师 监管空白成违法牟利温床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管理制度,由各级文旅部门依法负责认定。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自称“文化公司”“研究院”的机构在网络平台公开售卖“非遗认证”服务。其中,有中介声称,无需任何传承资质,只需提供姓名、照片和简单的“技艺描述”,支付600元即可在3天内获得电子证书和实体牌匾。更有甚者,部分机构直接明码标价,将“地市级非遗大师”“省级非遗大师”等称号作为商品出售。 深层原因 调查发现,这些发放证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促进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研究院”等组织均未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其使用的标识与官方非遗标志明显不同,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云南大学苏俊杰副教授分析,此类乱象的根源有三:一是部分商家利用政策漏洞投机;二是公众对非遗认定程序了解不足;三是现行法规对民间机构的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约束。 多重危害 虚假认证已带来严重负面影响:一是损害非遗保护的严肃性,削弱真正传承人的社会认可;二是误导消费者,使商业行为与传统文化保护混淆;三是可能衍生骗取政府补贴等违法行为。某省级文旅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已查处多起冒用非遗名义营销的案例,但网络平台的隐蔽性增加了监管难度。 治理对策 法律界人士建议采取综合措施:网信部门应建立关键词过滤机制,及时清理违规信息;市场监管部门需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处罚;文旅部门可开通官方认证查询通道,方便公众核实。不容忽视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已新增“禁止买卖非遗项目认定结果”条款,预计明年实施。 发展前瞻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非遗的经济价值将深入凸显。专家预测,未来三年是规范非遗市场的关键期,需构建“政府主导+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的治理体系。中国艺术研究院近期试点的“非遗数字认证平台”,或将为解决认证乱象提供技术支持。

非遗不是可以明码标价的“头衔”,更不应沦为牟利工具;守住认定标准、维护制度权威,既是对传承人的尊重,也是对文化根脉的保护。对于网络上的“非遗生意”,既要依法严查,也要通过更清晰的规则、更便捷的查询和更广泛的科普凝聚共识,让真正的匠心与传承在阳光下被看见、被支持、被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