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背后的人情关系,民间借贷有时候风险可不小

我们要给大家提个醒,不能光看外面穿着投资的外衣,还得警惕背后的人情关系,民间借贷有时候风险可不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通过几个案子给大家分析了一下规范融资的重要性。现在社会经济活动这么频繁,民间借贷本来是正规金融的补充,能满足很多人的资金需求。可是因为它自发性比较强,规范不够,纠纷也总是闹到法院去。记者去福州中院采访的时候了解到,有些民间借贷活动,当事人法律意识薄弱,操作不规范,结果就容易闹出大麻烦。法院把这些典型案例拿出来剖析,就是想告诉大家风险在哪里,让大家知道该怎么规范融资。 第一个案例讲的是邱某把100万元钱给了陈某。陈某当时说这笔钱用来做“合伙投资”,每月给他分红,到期还本金。邱某一开始觉得这钱挺稳当就投进去了。但后来陈某一直以投资亏了为由不再给分红。法院审理之后发现,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不符合法律上的合伙合同要求。邱某拿到的分红实际上是借款利息。法院最后判陈某把剩下的本金还给邱某,还支持了利息诉求。这个法官就提醒大家,真正的投资收益都是有风险的、不确定的,要是有人说什么“稳赚不赔”、“保底收益”,那多半就是借贷了。大家在掏钱之前一定要弄清楚本质。 第二个案例说的是小郑和小李是朋友关系。小郑出于情面借给小李20万元钱,也没立个字据。后来小李还了一部分就不还了。小郑一直催他也没回音。到了法庭上小郑想主张利息却拿不出证据来。法院认为既然没写借条又没确认过利息的事,这笔钱就按无息借款算吧。小李还的那部分算本金抵扣掉了。 第三个案例比较复杂点。陈某给刘某写了借条并还了部分钱。但法院调查发现他们俩还参加同一个民间标会呢。陈某还的那些钱其实是缴纳的标会钱而不是借的钱。因为标会这种活动容易有非法集资或者诈骗的风险,这种资金往来不能算单纯的民间借贷。最后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把线索移交给公安去处理了。 还有个案例是工头李某给务工人员张某转了几笔账。双方各说各的理:李某说那是还款给张某的而张某说那是工资款。法院查了微信聊天记录发现两边有雇佣关系,李某转账的时间金额跟张某应发工资基本一致且李某也没证据证明那是协商一致的还款金额。所以认定那些转账是工资而不是还钱了。 法官分析说当借贷和雇佣买卖这些关系混在一起的时候很容易分不清到底是什么钱.所以大家在借钱还钱的时候最好把性质备注清楚点或者写个字据确认一下以免以后出纠纷说不清. 总之呢, 大家得提高法律素养把民间借贷规范好才能让它更好地发挥作用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