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标准,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基础。作为我国经济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长三角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需要维护市场秩序与鼓励创新发展之间找到平衡。此次四地联合升级执法规定,正是这个探索的深化。 2023年,沪苏浙皖四地首次联合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建立了区域免罚轻罚的统一标准。效果显著。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案件达2.5万余件,减免罚款金额超过17亿元。这说明科学合理的执法标准既能维护市场秩序,也能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有规定需要更完善。2.0版规定在多个上实现了升级。条款数量增加至26条,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对更多类型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了规范。新规更加突出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要求执法人员优先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非处罚手段,督促当事人主动整改,表明了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导向。
执法标准越精准,市场运行越顺畅。长三角四地以统一裁量标准为抓手,推动监管从单一处罚向综合治理转变,既说明了依法行政的严谨,也释放了支持经营主体发展的诚意。面向未来,在坚持底线监管与强化协同治理之间找到更优平衡,将为营商环境改善、创新活力释放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更持久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