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孝”字臂章衣服穿上身,谁看着都觉得晦气,就像个“孝服”

2月5日,齐鲁网·闪电新闻给咱说了这么一档子事儿:李女士大过年的网购了件羽绒服,结果拆开一看,右边胳膊上赫然别着个“孝”字臂章,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她猜是店家把退货又给重新卖了,就找客服反映情况。客服先是把责任推给打包失误,还说要给退换货再补偿10元。可李女士没打算这么容易放过他们,店家一看这架势又改口了,死活不承认是打包的问题,非说发货前都仔细检查过。对于李女士要看监控视频的要求,商家只是含含糊糊地说尽快安排,压根没给个准信儿。 对于这种事儿,山东颐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张敏律师给大伙唠唠法律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明明白白写着,商家得保证东西能用、好用。一件带着“孝”字臂章的衣服穿上身,谁看着都觉得晦气,就像个“孝服”,完全不符合大家过年图个吉利的心意,这其实是变相损害了商品的实际价值。虽然没证据证明商家故意整人,但因为管理上没到位,肯定是把咱们消费者给坑了。 再看看那10块钱的补偿,这哪够弥补精神上的伤害?根据那条法律规定,如果店家侮辱人、搜身子啥的伤害了人身权,咱们就能要精神损失费。虽然不能说这个臂章绝对算“严重精神损害”,但逢年过节收到这样的东西,心里肯定不痛快。李女士完全可以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做后盾,主张商家给三倍赔偿(如果算欺诈的话)或者单独提精神赔偿的要求。 最后提醒大伙儿:遇到这种事儿别慌神,拆快递的时候得全程录像,重点盯着商品原来的标签别弄没了。要是平台还没介入,千万别自己瞎洗或者剪标签;要是发现质量有问题,坚决得索赔而不是简单地退货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