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电厂能提供发电容量、电能量、辅助服务、输配电扩容延迟这四大类服务

你看啊,咱们国家这两年把虚拟电厂发展提得挺高,主要是它能把那些分布式资源凑一块儿,给电网提供各种服务。虽然政策早就出来了,可咱们还得承认,现在这商业模式有点难以为继,很多地方电网的价值根本没给补偿到位。 我觉得得学学国际上的经验,特别是美国那边的VDER机制。你看人家纽约州,人家不是光看你提供了多少容量或电量,而是把对地方电网的帮助也算进去了,比如延缓配电网扩容、解决潮流阻塞这些事儿。这就好比是给高阻塞区域的虚拟电厂额外发了一笔奖金,这样一来谁还不愿意投钱? 咱们国家广东、山东、山西这些省份都已经允许虚拟电厂进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了。但说实话,现在的激励模式太单一,基本上还是上面说了算,只盯着省级以上的市场那点事儿。可地方配电网的麻烦事儿多得很,像台区电压不稳、扩容延迟这些核心价值根本体现不出来,导致收益和成本对不上号。 虚拟电厂能提供发电容量、电能量、辅助服务、输配电扩容延迟这四大类服务。其中地方电网服务才是关键增量价值,可这些在现有机制里定价不够科学。要想持续赚钱,零售、批发、项目这三个激励模式得搭配着来。零售端就是靠分时电价和需量电价挣钱,现在很多省份的峰谷价差不够大,也没算进地方成本里。 咱们得把季节和时段的差价拉大点,按系统边际成本来定需量电价,还要推行市区级的本地化定价。批发市场那边呢,虚拟电厂能参与中长期和日前交易,但现在那种加权均价结算方式没法体现位置差异。我建议推行分级节点电价,按输电受限的区域来定价;还要开放容量市场,让虚拟电厂把各种服务都提供上去。 项目模式是以需求响应为核心的。我国现在已经有了规模不小的需求响应体系了。不过缺乏地方化的动态补偿机制也是个问题。要是照搬美国纽约州的VDER机制,就能构建一个覆盖电能、容量、环境还有延缓配电网投资的多维补偿体系。特别是在供电紧张的区域搞属地化需求响应,就能避免重复补偿了。 总结一下就是咱们得突破单一顶层激励这个框框。构建一个顶层统一规则加地方差异化定价的体系才行:零售端完善分时与需量电价、体现地方成本;批发端推行节点电价、开放多市场准入;项目端落地属地化响应、建立多维动态补偿。只有这三种模式协同发力,才能全面覆盖虚拟电厂的系统价值,彻底解决盈利难题。 最后说一句免责声明啊:我们尊重知识产权和数据隐私。内容都是从网上收集整理的,版权归原机构所有。如果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如果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话也请跟撰写发布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