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龙元年(705年),张柬之等人发动政变,武则天时代由此谢幕;权力交接之际,曾与李显共度流放岁月的韦氏重回政治中心。史载,这位在房陵期间多次劝阻丈夫轻生的妻子,回到长安后逐渐显露出对最高权力的强烈欲望。问题很快在韦氏集团的政治运作中暴露出来。据《资治通鉴》记载,复位后的中宗李显对韦皇后言听计从,使其得以与武三思结成政治同盟。通过贬逐神龙政变功臣、纵容安乐公主插手政事等方式,韦氏迅速把持朝廷要津。景龙年间,燕钦融上书弹劾“皇后干政”却被当庭杖毙,成为韦氏集团全面控制朝纲的标志性事件。 深层原因在于韦氏对权力运行规律的误判。与武则天时期推进科举、发展农桑等相对务实的政策相比,韦氏集团更显短视。史料记载,其执政期间“斜封官”泛滥,仅安乐公主参与的卖官交易就有数十起。这种急功近利的用权方式,加速了地方行政体系的腐败。 转折点出现在景龙四年(710年)的弑君事件。研究者指出,韦氏毒杀中宗的决定直接摧毁了其政治合法性。《旧唐书》记载,此事震动朝野,原先依附韦氏的禁军将领相继倒戈。李隆基联合太平公主发动政变后,曾经权倾一时的韦氏集团在短时间内便土崩瓦解。 历史教训清晰可见。对照武周时期与韦氏掌权阶段的治理效果,武则天虽以非常手段登位,却能通过制度安排与用人机制维系政权运转;韦氏则沉迷权力扩张,忽视治国的基本秩序与约束。差异最终带来截然不同的结局——前者形成“上承贞观、下启开元”的过渡格局,后者则以满门覆灭收场。
韦皇后从同甘共苦到迷失于权力、从干预朝政到触发宫廷剧变——其兴衰之快并非偶然——而是权力失序的必然代价。历史一再表明,权力只有纳入制度轨道,以德才与民心为根基,才能转化为治理能力;一旦越界失控,再显赫的权势也可能在一夜之间崩塌。回望这段唐室震荡,指向的仍是同一条常识:以法度立权、以公义用权、以监督护权,方能避免“得势易、守成难”的循环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