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代偿得花161天的时间去修复

杭州钱塘区法院、检察院的检察官最近去了趟钱塘大湾区湿地公园,看看正在履行劳务代偿义务的龙某。这家伙还挺有责任心的,巡逻时看到有人拿着抄网捕潮头鱼,立马把人劝走了。2024年的时候,他就在钱塘江禁渔期里干了件坏事儿。那年冬天,张清华法官接手了这个案子。原来呀,龙某用那种密网在钱塘江捞了300尾鳗鱼苗,鉴定结果显示这些都是玻璃鳗期的日本鳗鲡。关键是这鱼人工根本养不活,“抓一条自然界就少一条”,加上当时鱼苗市价50元一头,龙某这么一搞就亏大了。 最要命的是他用的那个“密网”,网眼小得跟筛子似的,什么鱼都能捞上来。检察机关一评估才发现,他这一行为把水域生态给祸害得不轻。光渔业资源的损失就高达6万元,相当于他捕捞这些鱼苗价值的4倍。这事儿光靠刑罚打击不行啊,公共利益的损失也得给人家弥补回来。所以法院在判他刑的时候,还顺便受理了附带的公益诉讼。 按理说他应该赔钱赔礼道歉才行,但问题是这家伙家里经济困难,根本拿不出6万块钱来。正好2025年8月的时候,法院主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张清华想出个好办法:让龙某先掏一小部分赔偿金,剩下的大笔钱就用劳务代偿的方式补上。这一来一回算下来,他一共得干满161天活儿。 不过这活儿可不是随便瞎干的。检察官说了,劳务代偿得在他的缓刑考验期内完成。以前他得养家糊口打零工,现在就得把这活儿做了。为了让这事落到实处,检察院找了个公益组织帮忙盯着他考勤和干活。要是发现他在服刑或者干活的时候偷懒犯规,社区矫正机构和检察院立马就得通知法院处理。 到了去年6月的时候,钱塘大湾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实践基地揭牌了。这就给咱们的案子提供了个新的平台。多亏了这个基地指定的协办单位帮忙看着他干活。检察官通过电话回访和实地调查验收他的工作记录。眼看着禁渔期快到了,他们还打算让龙某配合开展普法宣传呢。 张清华法官最后还特意嘱咐了龙某一句:“你看这一次非法捕捞造成的损害得花161天的时间去修复。你可得明白这个道理啊,以后每天都要自觉保护好生态环境。”江堤上风声水声一阵响,龙某巡逻的背影渐渐融进了夜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