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高任鸟飞”真的不是句空话

那个4月1日就是国际爱鸟日了,贵州的爱鸟周还没开始呢,就在这短短一周里,他们先给乌蒙高地下了两张牌:一个是在威宁草海边上挂了块“鸟类司法保护基地”的牌子,另一个是在剑河县南哨镇的院坝里把两个非法捕鸟的人给判了。乌蒙高原到剑河山林区,咱们把法治力量给撑起来了。那个3月最后一周刚好是贵州的法定爱鸟周,是由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威宁自治县林业局、毕节市生态环境威宁分局、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和威宁自治县法院一起搞的,就在威宁草海边上把那个基地给揭牌了。草海可是云贵高原最大的天然淡水湖啊,每年都有十万只候鸟过去越冬,比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颈鹤就有很多。这就标志着“司法审判+行政执法+自然保护”这种新的护鸟模式正式落地了。他们把四大平台都弄好了:巡回审判能让案件就地审理;生态修复让补植复绿有了专人监督;法治宣传能普及法律知识;预防保护还能探索栖息地禁止令。4月1日那天剑河县南哨镇那边开庭宣判了一个案子。罗某某和龙某某用电子诱鸟器和粘鸟膏这些禁用工具抓了102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结果雷山县法院判他们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他们还得认购5000元的林业碳汇,还得去巡山赔偿生态损失呢。案子结了之后检察官跟法官还有相关部门一起现场给村民普法,告诉他们粘鸟膏粘住的不是鸟而是法律红线。从草海那个基地到剑河那边的判决,贵州的法治护羽链条越来越紧了。“天高任鸟飞”真的不是句空话。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罗华编辑胥芬芳二审李劼三审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