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老人被判赔3.6 万元支持老年误工费对社会有益处

2021年秋天,王某在村口驾驶电动三轮车时,与张某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这起事故导致王某颈椎骨折、脑震荡和颧弓骨折。虽然王某已经65岁了,但交警还是判定他负主要责任。之后,王某把张某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3.6万元。案件的争议焦点是,保险公司以王某已经超过60岁为由,拒绝赔偿误工费。为了证明自己仍然有劳动能力和收入,王某给法庭提供了村委会证明和伤前务工记录。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只要受害人实际发生了误工损失,年龄不是障碍,所以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2万元。最高人民法院也支持了这个判决。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并没有规定60岁以上的人不能再从事劳动和获取报酬。为了争取合法权益,老年受害人需要提前准备好类似的证据材料,比如村委会证明、伤前务工记录和收入银行流水。法院在判断误工费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非简单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支持老年误工费对社会有益处:对低龄老年人来说,可以补贴家用并实现自我价值;对司法来说,是尊重劳动和保障权益;对社会来说是鼓励“老有所为”,让经验与技能继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