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聚焦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依法惩治与教育矫治并重释放明确信号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长期受到社会关注;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成长环境变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显示出新的特点和治理难点。最高人民法院在最新工作报告中对此作出系统说明,深入明确了司法机关的处理原则和工作重点。 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海伟解读,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处罚坚持“宽严相济”。对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尤其是屡教不改的未成年被告人,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确保罪责刑相适应。这也表达出清晰信号:未成年不是“免责理由”,严重犯罪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涉及的数据表明了该原则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在过去一段时期内,对2356名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其中,某14岁未成年被告人因杀害同学被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体现了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严惩的立场。此类案件在社会层面引发关注,也对潜在违法犯罪形成震慑。 另外,司法机关对情节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更强调教育和挽救。对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者依法从宽处理,并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提供必要支持,帮助其回归社会。这种区别对待的做法,既守住法律底线,也兼顾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可塑性。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与治理需要综合发力。在推进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同时,司法机关建立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对不同程度的违法犯罪行为分类施策,配套矫治教育、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措施,以更系统、更有针对性的方式开展干预,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协调矫治教育、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形成预防、干预、矫治的全链条体系,相关工作也将完善。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既不是单纯惩罚——也不是一味宽纵——而是在法治框架内实现精准平衡;从“一判了之”到“惩教结合”,既回应未成年人成长的特殊性,也守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底线。随着分级矫治体系不断健全,如何在司法刚性与社会支持之间取得更优平衡,仍需要各方持续合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