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有七个子女,小何是他的儿子。何某今年六十多岁了,患有心脏病和糖尿病等疾病,多次住院治疗,医药费和其他费用总共花了16809.33元。因为家庭矛盾,子女们一直没给何某赡养费。何某为了让自己老有所养,把这件事告到了五华法院。五华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每个子女需要支付2401.3元医药费和每个月274.5元的赡养费。然而,判决生效后,七个子女仍然没有履行义务。 为了维护何某的合法权益,五华法院决定执行案件。五华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迅速行动起来,和何某所在的村委会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和可能的和解办法。了解到申请执行人何某生活困难以及这个案子涉及到家庭矛盾后,他们决定快速展开工作。他们联系了七个被执行人后发现对方态度强硬不愿意履行义务。于是干警们就先采取强制措施给他们名下的财产查封、冻结。 何某的儿子小何代表其他六个被执行人联系执行局干警,向他们诉苦说因为家庭多年的矛盾才不愿赡养父亲。干警耐心听完后向小何讲解法律知识: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子女们不仅要在经济上支持父母还要在生活上照顾他们。干警们还告诉小何,虽然家庭矛盾让大家心里不舒服但不是拒绝赡养老人的理由。现在何某已经年老体弱无法劳动为人子女的应该顾念父母养育之恩好好赡养老人。 “我们客家有句俗话说得好,‘唔曾做父母,唔知爷娘苦’,”干警说道,“何某养育你们七个孩子不容易你们应该知恩图报、给老人养老送终。”在干警们的劝说下小何同意支付赡养费,并帮助其他几个子女做思想工作。 三天后小何搀扶着父亲何某来到法院递交结案申请把医药费和赡养费都给了父亲。小何也代表其他六个人表示以后会按时足额支付赡养费用并且会关心父亲。这次执行案件是五华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个生动缩影它表明了五华法院是坚持强制措施与温情调解并重、实质化解矛盾的好办法。 这次的成功执行案件让我们看到了五华法院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所做的努力接下来五华法院还会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灵活运用各种措施给当事人提供更好服务与保护。 南方+记者 何苑妮通讯员 华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