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创新"1+621+N"普法模式 首批学生法治宣传员上岗

近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与盘州市第十四小学联合举办首批"小小法治宣传员"聘任仪式,为受聘学生颁发聘书并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

这一创新举措标志着该市检察机关在青少年法治教育领域的又一次探索实践。

当前,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问题日益凸显,传统的单向灌输式法治教育已难以适应新时代需求。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敏锐把握这一现实问题,创新推出"小小法治宣传员"项目,旨在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青少年从被动接收者转变为主动传播者,形成"学生讲给学生听"的新型普法格局。

该项目是盘州市人民检察院"1+621+N"分级培训模式的重要延伸。

其中,"1"代表1名核心讲师引领,"621"覆盖全市621所学校,"N"辐射广泛的师生群体。

通过这一纵向分层、横向全覆盖的立体化培训体系,检察机关将法治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实现了从点到面、从校到家的全方位渗透。

"小小法治宣传员"的核心价值在于其独特的身份优势。

作为同龄人,他们更容易获得其他学生的信任和认同,能够用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语言传播法律知识。

通过实践宣讲、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这些小宣传员将引导身边同学主动学法、明辨是非,自觉远离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不良行为,有助于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成长环境。

同时,该项目还充分发挥了"小手拉大手"的桥梁作用。

学生将所学法治知识带回家庭,与家长进行互动交流,使法治理念逐步延伸至家庭和社会各个层面,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合力。

这种纵深推进的方式,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将持续深化与教育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小小法治宣传员"这一创新载体,让法治种子在校园落地生根,逐步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全社会的法治教育网络。

这一做法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治宣传职能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法治教育贵在润物无声,也贵在久久为功。

把法治的种子播进校园,更要让其在家庭与社会共同呵护下生根发芽。

以检校联动为牵引、以学生参与为纽带,盘州探索的“小小法治宣传员”机制为提升普法实效提供了新路径,也为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的共治格局增添了可持续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