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思泄题案宣判10 个人因侵犯著作权罪被抓

雅思泄题案宣判了,10个人因为侵犯著作权罪被抓了。他们是徐某文、崔某东、邹某、辜某、丁某杰、李某明、周某、徐某、刘某和梁某理。他们的操作真是让人吃惊,竟然敢在考前一晚给学员发答案。 2019年3月到2020年12月这段时间,他们和物流公司勾结起来了。物流人员丁某杰和周某负责把试卷密封箱从物流网点偷出来,然后给李某明,他就把窃取过程的监控给关掉。徐某文、崔某东和邹某就用各种手段从这些密封箱里获取题目。他们拍照、摘抄,把试卷拆开再重新包装好,接着交给物流人员带回网点。 接下来,辜某负责制作答案,还雇人写作文范文。他们把这些答案和范文汇总起来,就在全国各地招收学员,开设面授培训班。为了赚钱,他们在前一天晚上给学员上课,直接把准备好的试题和答案发给学员们背诵。 这次事件涉及的金额可不小。经过审计发现,徐某文、崔某东和邹某参与的场次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了1589万余元。辜某参与的场次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了1547万余元。徐某、刘某和梁某理三人的面授培训费用分别是140万余元、150万余元和600万余元,他们的获利分别是125万余元、42万余元还有6万余元。丁某杰和李某明窃取试卷相关场次的面授培训费用高达1300万余元,周某窃取试卷相关场次的面授培训费用也有200万余元。丁某杰一共收了徐某文给的130万元,还把其中54万余元支付给了梁某理;周某则收了32万元。 法律上对这种事情有点争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考试有明确罪名,但对于雅思、托福这种域外机构组织的考试怎么判还不是特别清楚。有些人觉得这些试题符合商业秘密特征应该按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理;有些人觉得它们没有明显商业属性不适合按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理;还有些人觉得根本不符合这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就不该定罪。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这10个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因为他们为了赚钱非法获取雅思试题内容并复制成面授材料,组织学员进行背诵。判决结果是徐某文有期徒刑3年半,崔某东、邹某、辜某都是有期徒刑3年,其他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年半至1年不等。 上诉后二审法院还是维持原判。他们觉得雅思考试每场次试题都有编写人员个性化表达和编排上的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这次案例清楚地表明各被告人确实存在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定性准确量刑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