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啊,这稿费起征点原地踏步都快37年了,0337年这数字也太离谱了吧?虽说这次个税起征点终于松口了,把3500元往上一提成了3506元,大伙儿钱包是要鼓了一点,可这稿费那一边呢?明明也是笔收入啊,为啥还要守着1980年制定的800元不松口?哪怕就给它搭个便车跟着上调,也能让那些辛辛苦苦码字的作者心里头好受点不是? 我想啊,时间拉回到1980年9月,那会儿国家刚刚给稿酬单独立法征税,定的这个800元起征点,那可是相当高级工程师一整年的薪水呢。那时候大家收入都不高,政策能这么接地气又护着知识分子的热情,结果自然是好的。那时候文学和学术多红火啊,好多到现在还在传诵的诗歌、散文还有论文,都得归功于那个年代。 一眨眼这37年半过去了,物价涨得厉害,工资表也翻了好几遍,个税起征点已经从800元涨到了3500元,可稿酬的起征点却一点儿没动。照1980年的逻辑来看,现在一位月薪8000元的工程师,一年算下来早就突破10万元了。那稿费起征点要是还停在800元不吭声,是不是太不合时宜了?这得调多少才能跟上时代的节奏啊? 我觉得这里面必须得有个说法才行。尊重知识嘛,稿费是人家用脑力换来的钱,凭什么不能跟工资一样享受免税阶梯?尊重知识产权就更不用说了,要是把原创者的收入一刀切地砍掉大半甚至大半以上,谁还敢安心坐冷板凳搞研究?这是在鼓励原创还是在把人往死里逼? 你看看现在这制度下有多麻烦。因为稿费基本没有什么专项扣除,而且单篇文章必须一次性合并到当月收入里算税。这种规定搞出了多少奇葩事儿?不少人为了逃税没办法,只好去借几十个身份证来分摊收入——“一书多户”成了常态,把学术尊严都给拆得粉碎了。张抗抗以前不是说过吗?“一个民族若不能保护原创,就没有未来。”这话放在现在的税收政策上也同样适用啊。 要是想改改这套制度的话,我倒是有个主意。比如说单篇稿酬这块儿啊,直接跟个税起征点挂上钩——只要作者当月稿费不超过3500元就都归自己;超过部分再去缴税。至于那些著作或者课题类的大额收入呢?就把12倍月工资定为上限算了。也就是说一次性稿酬不超过4.2万元(3500乘以12)的部分免征个税。 这样一设计啊既照顾了那些高频写作的笔杆子们,也保住了那些潜心研究的大家们。不管是一本书还是一篇论文都能体面地诞生出来。 说到底这提高稿费起征点可不是在玩什么数字游戏啊。这是在给文化和创造力松绑呢!两会开了好几天了吧?那些代表委员里面肯定不少是读书人、爱书人吧?不妨把这个“温柔税制”带上议程嘛——让千千万万的作者从税收层面得到尊重了,社会风气自然也会因为公平而变得更加温润一些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