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持卡就医,审批之路却走了三个月 2022年,刚退休不久的西安市民康某夫妇在某保险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随即获赠两张"特药权益服务卡";据康某介绍,购买该保险的主要动因正是这张卡——销售人员当时明确告知,该卡激活后,凡所用药品或针剂在"国内特药"目录内,均可申请使用,有效期长达十年。 然而,当这张卡真正需要发挥作用时,康某却遭遇了重重阻碍。 去年5月,年逾六旬的康某在一家大型三甲医院确诊淋巴瘤,此后接受了长达数月、共计八次的化疗。前六次由医保支付,第七次自费,第八次时康某想起了这张特药卡,经过约一个月的沟通等待,终于审批通过,顺利用上了目录内的针剂药品。 出院后,医院血液科主任为康某开具了口服靶向药西达本胺。康某发现该药在"国内特药"目录中有同药异名的对应品种,遂按程序提交了诊断证明、病历及长期医嘱等全套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用药。然而,这个次等待了近三个月,申请始终未能通过。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病历中记载的治疗方案与该药品适应症所对应的标准方案存在差异,故不符合审批条件。 二、原因:标准模糊,权责边界不清 记者查阅康某提供的有关材料后发现,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明确建议其服用西达本胺,门诊处方亦有据可查。从医学常识判断,大型三甲医院血液科专科医生为患者开具处方,必然已综合评估患者病情与药品适应症的匹配性,不存在随意开药的情形。 对此,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口服药物均存在毒副作用,对应适应症须"完全适应"方可审批通过。但当记者要求其提供该药品适应症与医生治疗方案不符的具体依据时,对方却无法给出任何书面材料或专业说明。 这一细节暴露出问题的核心所在:保险公司在审批过程中所依据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消费者无从知晓,审批结论也缺乏可供核查的专业支撑。此外,该特药权益卡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保险公司旗下健康险公司提供的增值服务,与消费者购买的保单并无直接关联,这一权责切割深入模糊了消费者的维权路径。当记者转至陕西分公司咨询时,理赔专员以"业务不归本公司管辖"为由拒绝回应,而健康险公司又不在本地设有实体机构,消费者实际上面临投诉无门的困境。 三、影响:信任受损,附赠权益异化为营销工具 此次事件的影响不止于康某个人。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以附赠权益卡作为保险产品销售噱头的做法,在行业内并不鲜见。消费者往往在购买保险时对这类权益抱有较高期待,但真正需要使用时,却可能面临审批标准不透明、沟通渠道不畅通、权责归属不明确等诸多障碍。 这种落差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耗了公众对保险行业的整体信任。尤其对老年患者群体来说,在身患重病、精力有限的情况下,还需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与保险公司反复周旋,其身心负担不可低估。 更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审批之所以在记者介入后迅速获批,恰恰说明此前长达三个月的拖延并非技术层面的客观障碍,而更可能是审核机制存在问题,或相关人员在执行层面存在不作为。 四、对策: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约束 针对上述问题,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有必要对保险附赠权益产品的审批标准、信息披露要求及投诉处理机制作出明确规范。具体而言,保险公司在向消费者赠送此类权益卡时,应以书面形式清晰告知审批条件、所依据的医学标准及争议解决途径;在审批过程中,若以适应症不符为由拒绝申请,须提供有据可查的专业依据,而非仅凭内部判断作出结论。 与此同时,消费者在接受此类附赠权益时,也应主动索取并留存相关条款说明,明确权益边界,以便在发生争议时有据可依。 五、前景:行业规范化仍需持续推进 近年来,随着健康险市场的快速扩张,各类附加权益产品层出不穷,特药服务、健康管理、就医绿通等增值服务已成为保险公司差异化竞争的重要手段。然而,产品创新的速度若超越了监管规范的跟进节奏,消费者权益便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如何在鼓励行业创新与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之间找到平衡,是摆在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面前的共同课题。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共担与信任契约,任何附加服务都不应止于销售话术;当“特药卡”从惠民承诺沦为争议导火索,企业亟需以透明流程和专业服务重建用户信任。唯有将消费者权益置于条款之上,才能让保险真正成为抵御疾病风险的安全网,而非一纸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