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野生动物保护进入"系统治理"新考题。贵州山地地貌多样、气候带谱完整,孕育了丰富的生物资源。已查明野生动物11442种,其中陆生脊椎动物970种(含中国特有种158种、贵州特有种37种),鱼类288种。黔金丝猴、黑叶猴、雷山髭蟾等特色物种具有重要生态与科研价值。但栖息地破碎化、人类活动干扰、非法猎捕交易、不规范放生和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交织,既影响种群恢复,也威胁公共卫生与生态安全。如何在"严格保护"和"规范利用"之间建立可执行、可监督、可追责的制度,成为地方治理的关键课题。
《贵州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施行是贵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治体系的关键一步。条例以法治手段规范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既反映了对生物多样性的尊重,也反映了对生态平衡的重视。贵州将以此条例为契机,更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屏障,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