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磁县法院副院长与原告同吃同烧香拜佛

邯郸曝料磁县法院副院长胡某某在办案中与原告张某山同吃同烧香拜佛。这事儿还是3月27日的时候,邯郸市中院放了个通告。说有媒体在报道磁县一法官违规办案的事,院方立马就查了,发现说的都对。胡某某当时去外地取证,接受了原告方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旅游安排。2025年4月,市纪委就给了他党内警告处分,现在人也被免职了。关于张某某和李某、张某的那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因为债权转让的事儿说不清,2025年11月邯郸中院裁定撤销了原来的一、二审判决,发回磁县法院重审。接下来磁县法院要按法定程序审理,保证双方权益。 另据报道,2026年2月25日,磁县法院发了个《关于提请对胡某法官启动惩戒程序的请示》。内容是说胡某在办(2023)冀0427民初3194号案时,坐上原告张某山的奔驰商务车同行、同吃、同烧香拜佛还去吃饭。这些做法都是事实不清、程序违规。磁县法院希望邯郸中院审核后按规定上报河北省高院,把这事儿提交给河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 这个胡某是1974年5月生的人,现在是磁县法院的党组成员、副院长。其实就在2月25日那天,有网友在短视频平台上发了这份“请示”,资料显示这事儿挺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