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无证经营暗藏假药 2025年9月24日,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王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场所未办理任何经营资质——却私自设置诊疗室、理疗床——配备多功能粉碎机、数码治疗仪等医疗器械,存放中药材、化学药品及针灸针等器具,实际从事诊疗和药品制售活动。 执法人员对现场查获的"苗族痛风药"等12个品种进行抽样检验。结果显示,其中"苗族痛风药""苗王强降尿酸散""抗忧郁、心悸、睡眠散"3批次产品均检出吡罗昔康、吲哚美辛两种化学药成分,已被认定为假药。 二、原因:监管盲区与暴利驱动 此类案件的出现有多方面原因。一方面,部分消费者对慢性病长期求医问诊,对"祖传秘方""民族神药"存信任,这类产品又多通过口耳相传、熟人推荐流通,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另一上,制售假药的违法成本远低于获利空间,不法分子以民族医药为幌子,将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的制品包装成"纯天然""无副作用"的产品,专门针对痛风、抑郁、失眠等患者实施欺骗。 吡罗昔康与吲哚美辛属非甾体抗炎药,短期内可能令患者感到症状缓解。但长期服用这类成分而不明剂量、不经医嘱,可能引发胃肠道损伤、肾功能损害乃至心血管风险,对患者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三、影响:健康风险与社会危害 假药的危害远超经济损失。对患者而言,服用含有未知成分、剂量不明的药物风险难以预判,轻则延误正规治疗,重则引发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对社会而言,此类行为扰乱正规医疗秩序,侵蚀公众对药品安全的信任,冲击合法医药市场。以"民族医药"为名的假药还可能污名化真正具有传承价值的民族医药文化,损害其公信力。 四、对策:跨省协作依法追责 面对此案,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盘州市公安局与云南省富源公安局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建立跨省协作机制,成功查处该非法场所。 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假药的规定,涉嫌构成犯罪。本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当事人将面临刑事追责。 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购药就医务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正规医院和药店,不要轻信网络平台、流动摊点或所谓"病友推荐"的来路不明药品。对宣称"根治""速效""纯天然无副作用"等夸大疗效的产品要保持警惕,疾病诊治须严格遵从医嘱。 五、前景:强化源头治理 此案查处是药品安全领域持续高压执法的体现。近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加大对制售假药的打击力度,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日趋成熟。但从根本上遏制假药问题,仍需在监管手段、基层执法能力、公众安全意识等多个层面协同发力。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药品安全监管的覆盖密度和响应速度仍需提升,需要持续投入资源、完善机制。
药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任何以"秘方""祖传"为幌子的违法行为都不容纵容。持续以法治手段保持高压态势,以协同治理堵住监管缝隙,以科普教育提升公众辨识力,才能让正规诊疗回归主渠道,让人民群众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安心的药品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