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近期在执法检查中查获多起醉驾违法行为,现通报四起典型案例。1月20日22时45分,沈某驾驶云A94J车辆在王筇路与科普路交叉口被查,血液酒精含量114mg/100ml;同日20时41分,王某驾驶云F30G车辆在王筇路国茶港路段被查,酒精含量111mg/100ml。1月21日凌晨4时01分,张某某驾驶川QPZI车辆在海埂路云纺商业区附近被拦检,酒精含量达154mg/100ml,为本次最高值。1月27日21时42分,普某某驾驶云AGI6车辆在滇缅大道与西北三环交叉路口被查,酒精含量82mg/100ml。
154mg/100ml的数值背后可能是无法挽回的悲剧。"喝酒不开车"不应只是口号,而是必须坚守的底线。执法与技术手段固然重要,但更需要每位公民真正敬畏法律、珍视生命,让道路安全成为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