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接受陈新武辞去副市长职务 黄茂军接任新职

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陈新武同志辞去涉及的职务的申请已获批准。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及《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作出,并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陈新武出生于1968年7月,长期重庆市政府系统工作。2025年10月,他被任命为重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此次辞职,意味着其在现岗位的工作阶段性结束,属于干部队伍正常调整安排。此外,黄茂军同志被任命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接续相关工作。黄茂军55岁,汉族,重庆垫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长期在重庆任职。黄茂军在地方治理上积累较为扎实,曾任重庆市合川区委副书记,后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参与市级事务协调推进;随后担任渝中区区长,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2023年5月任渝中区委书记,主持该区全面工作。此次履新副市长,是其工作经历和能力的延伸与提升。此次人事调整,说明了重庆市按程序推进领导班子配置优化的安排。通过依法依规办理辞任与任命,保障了政府工作衔接,也为具备基层和区县治理经验的干部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黄茂军由区级主要领导岗位走上市级副职岗位,将深入充实市政府领导力量,增强协调相关工作的能力。

地方政府人事调整是制度运行中的常态安排——关键在于依法依规完成交接——确保职责延续、治理效能提升;面向新阶段,重庆需要把制度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落实的执行力与发展成效,凝聚稳预期、强信心、促实干的合力,持续提升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更好服务区域协同发展和国家战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