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之地”不是商业直播应该去的地方

最近,有报道说有的商家在顾客没同意的情况下,在店里直播,把顾客拍进去了。记者去上海市闵行区联华超市(莘朱店)实地调查,店员答应关掉直播,但没过几天,直播还在继续。类似情况不止一次发生。记者还去回访了几个曾承诺整改的商家,发现大家的整改动力都不太足。有的商家不但没整改,反而把镜头对准顾客了。法律专家指出,这类以吸引流量为目的的店内直播,就是商业行为,不属于公共安全监控之类的合理使用。如果商家没经过顾客单独同意就把顾客的形象公开传播,就算没拍到脸,只要别人能认出来,就算侵犯肖像权。这种行为也可能侵犯顾客的隐私权。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完全被忽略了。可是,当顾客权益受损时,却很难证明侵权发生和后果。向哪个部门投诉举报也让人犯难。闵行区莘庄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说,对这类网络直播行为,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属地街镇是否有权执法的规定不明确,存在监管盲区。基层政府现在只能引导商家自律,通过协调各部门进行柔性规范,缺乏刚性手段。这样的“监管模糊”导致了部分商家“口头承诺应付”的局面。 针对这种情况,有专家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和执法依据,打通投诉渠道。这样才能形成多元共治格局。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商业直播健康发展。商家追逐流量红利时必须遵守法律底线,尊重每一位顾客的权利。把获得同意作为直播的必要条件才能营造安全、舒心、受尊重的消费环境。 所以啊,“法外之地”不是商业直播应该去的地方。治理好这个问题需要政府、行业、社会和司法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