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署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无废城市"建设范围将扩至200个左右

问题: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类型多、流向复杂,一些环节的短板依然明显;随着城镇化推进和产业规模扩大,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等产生量长期处于高位。部分地区非法倾倒处置、历史遗留堆存、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生态环境质量与公共安全,也抬高治理成本、加大监管难度。 原因:一是结构性增量压力客观存。我国人口规模大、产业门类齐全,物质消耗强度高,固体废物产生基数大、增量快。二是全链条协同仍需补齐。从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转运贮存到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部分地区存在设施不足、布局不均、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导致“前端减量不足、末端压力偏大”。三是要素保障与监管能力不平衡。循环利用项目在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上存瓶颈,跨区域流动固体废物在追溯、执法协同上仍需加强,个别地方受利益驱动或管理薄弱,给非法倾倒留下空间。 影响:固体废物治理不仅关乎生态环境,也涉及资源安全、产业转型与民生保障。一方面,非法倾倒、填埋渗滤液、堆存扬尘等带来土壤和水环境风险,影响群众生活环境,也触及安全生产底线。另一方面,资源化利用不足会使大量可回收物以低效方式处置,既浪费资源,也错失发展循环经济、培育绿色产业的机会。同时,历史遗留堆存治理投入大、周期长,若缺少制度化、系统化安排,问题可能区域间转移,并累积为更高的环境与财政成本。 对策:此次《行动计划》以系统治理、全链条管理为导向,围绕工业、城镇、农林等主要产废领域明确各环节任务,突出源头管控和减量,规范收集转运与贮存,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强无害化处置能力。针对与群众生活和安全生产密切对应的、环境风险突出的重点领域,部署开展5项专项整治,涵盖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建筑垃圾、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以及磷石膏等内容,体现“抓重点、补短板、强监管”的治理思路。 在要素保障上,《行动计划》针对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要求各地安排一定比例产业用地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着力打通“项目落地难、设施不足”的堵点,推动形成与治理任务相匹配的基础设施体系。 农业领域,随着粮食和畜禽产品稳产增产,秸秆、畜禽粪污、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的处置与利用更受关注。目前我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等指标保持在较高水平,说明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已有基础。下一步重点是从“末端治理”向“高效利用”深化,通过推进秸秆科学还田、饲料化利用,发展种养循环、农牧结合模式,推动生态循环农业走深走实,以更稳定的机制提升利用质量与效益。 在打击非法倾倒上,相应机构已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进展,重点聚焦城乡接合部、行政交界区域、山边水边岸边地带及矿坑溶洞等敏感区域,推动问题发现、整改和清理同步推进。下一阶段关键在于完善跨区域执法协同与全流程追溯机制,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并将阶段性整治成果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能力。 前景:从目标设定看,《行动计划》明确到2030年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体现出资源化利用提升与风险隐患治理并重的政策取向。面向“十五五”,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被视为重要抓手,建设范围拟扩大至约200个城市,并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地区等区域开展共建,旨在以城市群为单元提升统筹能力,推动设施共用、监管协同、产业联动,减少“各自为战”带来的治理碎片化。 同时,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评价,通过量化评估治理成效、精准识别短板,有助于参建城市从“重建设”转向“重建成、重实效”。随着制度供给、要素保障、专项整治与区域协同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有望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提升,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更稳固的资源循环基础和环境安全支撑。

从“攻坚战”走向“持久战”,固体废物治理折射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层逻辑——环境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发展方式问题;当磷石膏用于建材、畜禽粪污转化为有机肥料,这些实践不仅减少了污染源,也在重塑产业链条。未来,随着治理体系由单点突破迈向系统集成,“无废社会”的愿景或将继续改变人与废弃物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