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酒店退订新规引争议 行业协会回应将重新论证调整方案

近日,泉州旅游协会发布的一份住宿业退订指导意见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这份试行文件对客房预订取消的费用扣除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因其相对严格的标准遭到消费者和网民的质疑。 根据该指导意见,在非法定节假日及旅游淡季期间——住宿订单确认后若要取消——退款标准采取阶梯式设置。其中,入住前7天以上取消可获得全额退款,但入住前3天至7天内取消将被扣除房费的50%,入住前24小时至3天内取消扣除房费80%,入住前24小时内及入住当天则不可退订。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有关标准更为严格,全额退款的时间门槛提高至入住前15天以上,而入住前3天至7天内取消将扣除房费80%。 该规定的出台背景值得关注。泉州旅游协会表示,制订该指导意见的初衷是为了规范住宿市场经营行为,保护游客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该指导意见主要针对线上预订平台产生的直客和散客订单,不包含团队订单、线下电话预订及旅行社渠道预订等。自1月15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然而,这份指导意见发布后迅速引发网络讨论。许多消费者认为,入住前7天内扣除50%以上房费的标准过于严苛,不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观点指出,这样的规定可能会增加消费者的预订风险,特别是对需要灵活调整行程的旅客来说。 记者了解到,泉州多家酒店已接到该指导意见。晋江宝龙大酒店客服表示,线下预订退订需按照该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但线上预订仍遵照各平台规则。泉州迎宾馆则表示,平时订单可在入住当天傍晚6时前取消,但春节期间因房源紧张,入住前15天内不可取消订单,预订房费也无法退款。这表明不同酒店对指导意见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 面对社会各界的质疑,泉州旅游协会于1月20日发布声明,承认该指导意见的制订初衷是供参考,并表示将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进行充分论证,之后另行适时倡议。这一态度表明协会愿意听取意见,更完善相关规定。 从行业管理的角度看,制定统一的退订标准确实有其必要性。这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酒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为消费者提供明确的预期。但关键在于标准的制定要充分平衡各方利益,既要考虑酒店的经营成本和风险防范,也要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权益。 当前,在线旅游预订市场竞争激烈,各大平台的退订政策差异较大。有的平台提供较为宽松的退订条件,有的则相对严格。泉州旅游协会的指导意见试图建立统一标准,但这种统一标准的制定过程需要更加民主、透明,充分听取消费者、酒店、平台等各方的意见。 业内人士指出,合理的退订政策应该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酒店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过于严格的退订标准可能会损害消费者信心,影响旅游业的发展;而过于宽松的标准则可能增加酒店的经营风险。因此,需要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制定出既能规范市场秩序,又能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政策。

退订规则看似是个"扣多少"的技术问题,实则关乎城市旅游服务的契约精神与治理能力;把争议当作改进的契机,在规则制定上多一些论证与公开,在执行层面多一些透明与一致,在救济渠道上多一些可达与可感,才能让游客安心、让商家稳定、让市场更有序。规则越清晰、越公平,目的地竞争力就越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