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恶性家暴杀人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因故意杀人罪获死刑

西安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师某某因杀害同居女友董某某被判处死刑。此判决得到了受害人家属的认可,也再次提醒社会重视家庭暴力问题。 案件发生于2024年6月20日晚。师某某在西安东郊一处十字路口,用提前藏匿的刀具杀害了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董某某。作案后,他用棉被裹住受害人,驾车行驶一个多小时后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警方侦查发现,董某某在被害前曾向师某某提出分手,这成为案件的直接诱因。 深入调查表明,这起案件并非突发事件,而是长期家庭暴力升级的结果。根据警方证据,师某某对董某某实施过多次暴力行为。2024年3月25日,师某某因琐事殴打董某某,用扇耳光、折叠凳打击等方式造成其全身多处淤青。董某某曾因此报警,笔录记录了她所遭受的伤害。更早在2023年初,师某某因发现董某某在社交媒体上与他人互动,用烟头烫伤其胸口,留下永久疤痕。这若干暴力行为表明,师某某对董某某存在长期的控制欲和暴力倾向。 师某某的暴力行为还包括持刀威胁。据董某某父亲介绍,师某某曾多次用刀威胁董某某,两人居住的公寓墙面上仍留有其用刀砍下的痕迹。师某某的家人甚至向亲戚透露,其已准备了两把刀。这些细节充分说明,杀害董某某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预谋的犯罪行为。 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师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认定,师某某杀人意志坚决,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大,杀人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基于上述认定,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受害人家属对一审判决表示认可。董某某的姐姐表示,这是两年来一直期待的结果,可以给妹妹一个交代。董某某的父亲则表示,拿到判决书后,"终于可以对女儿有个交代,老两口心定了"。但他同时指出,只有等到二审判决最终确定,才能真正过上平静的生活。 需要指出,在一审开庭时,被告人师某某对指控进行了否认,声称刀具和棉被并非提前准备,试图将故意杀人罪辩解为故意伤害罪。但充分的证据链条最终戳穿了其辩词,法院的判决充分表明了法治的严肃性。

亲密关系不应成为暴力的遮蔽之所,分手更不应以生命为代价。对极端暴力依法严惩,体现的是对生命权的最坚定保护;对风险信号及时干预、对受害者提供可达可用的救济,体现的是社会治理的温度与效能。以法治思维推进源头预防、以系统机制织密安全网络,才能让每一次求助都被看见、每一个生命都得到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