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更明确人民法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的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 从制度层面看,最高法及时制定并发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细化涉及的裁判规则,为各级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引。该举措反映了司法机关对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积极回应,有助于推动司法标准更加统一、规范。 在具体执法中,各地法院依法纠正妨碍市场建设的违法行为。针对长期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三角债”问题,全国法院持续推进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已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311.42亿元,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严格落实“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防止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挤压中小企业,全国法院直接适用该司法解释审结709件案件,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在保护企业权益上,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引流直播带货”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典型案件,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相关案件的审理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可参考的裁判思路。 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是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人民法院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界限,依法审查涉企刑事案件,认定69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同时,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88人,依法保障企业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相关举措表明,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上持续加大司法保障力度。通过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坚持法治原则,人民法院为企业稳定预期、安心经营提供支撑,对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为牵引——既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也要让守法经营者吃下“定心丸”。当纠偏机制更有力、裁判规则更清晰、权利救济更顺畅,企业才能在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中轻装前行、专注创新。持续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既是稳预期、强信心的关键举措,也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长远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