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妻子吵架后徒步20 公里被发现

20公里的路程,对谁来说都不算近,尤其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平分局的民警,在太平川方向的长太高速99公里处发现了一个人正徒步前行。李某之所以做出这么危险的决定,是因为他跟妻子吵架了。本来一家子是从长春市出发回长岭探亲的,结果当天晚上19点30分左右,夫妻俩在流水服务区休息时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了起来。妻子带着孩子直接开车走了,把李某一个人扔在了服务区,而且手机没电也没法联系上。生气加上着急,他就想沿着高速走到长岭县去。这其实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人绝对不能进入高速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就把这当成了一条死命令。 李某和他妻子的矛盾当然没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但他把手机关了以后就走不动道了。民警赶到的时候,把李某带到了警车里的安全位置。除了批评他不懂法,民警还很耐心地劝他:“咱们都是成年人了,遇到事儿得有个样子,多沟通沟通、多担待担待。”民警还通过电话找到了已驾车离开的李某妻子。民警告诉对方,她把丈夫一个人扔在服务区是不对的。特别是带孩子出门的时候,大家都得冷静点。 经过一番调解,李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了保险起见,民警直接开着警车把他送回了长岭县的家。这种事情看着凶险,但其实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在人的身上。很多时候我们心里再烦、再气都不能不顾安全底线。警察的处理方式也挺特别的,不光是执法,还能帮忙化解家里的疙瘩。只有每个人都守住安全这条线、多跟家里人好好说话,咱们的旅途才能顺顺利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