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二次限定”拒赔引争议:法院判赔155万元,明确免责条款提示义务边界

一起历时四年的保险理赔纠纷近日尘埃落定。2020年8月,北京市民浦某为新生儿投保50万元重疾险,合同约定首次重疾按160%赔付,少儿特定疾病额外赔付150%。2024年8月孩子确诊杜氏肌营养不良症后,保险公司以"未做肌肉活检且未丧失三项以上生活能力"为由拒绝155万元理赔申请。

这起案件的意义不仅在于155万元的赔付金额,更在于明确了保险保障的底线:保险不能只是宣传口号,条款也不应成为"买时容易、赔时困难"的障碍;让保险在需要时真正发挥作用,需要保险公司诚信经营、规范销售与司法监督共同保障。只有在法治框架下完善产品与服务,健康保险才能成为家庭抵御风险的有力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