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工作报告,强调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此类案件4万件,判处罪犯4.4万人,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8%,但司法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1199人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死刑。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尤其是低龄恶性案件频发,暴露出法律惩戒与教育矫正的平衡难题。
此次报告中提及的“14岁学生杀害女同学被顶格判处无期徒刑”一案,凸显司法机关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从严立场。
法律界人士分析,此举既是对犯罪行为的严厉震慑,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2356名严重暴力犯罪未成年人判处重刑的同时,对5822名轻微犯罪者依法从宽处理,旨在实现惩戒与挽救并重。
在家庭监护领域,司法机关通过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并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发出435份人格权侵害禁令,同比增幅显著。
河南法院审理的“继母虐待女童案”采取刑事民事同步审理模式,不仅追究刑责,还变更抚养关系并判令赔偿,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司法范例。
这一系列举措的背后,是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持续完善。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了多方责任,而司法机关通过判例与制度创新,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治理。
专家指出,未来需进一步健全早期干预机制,完善社会救助网络,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与受害风险。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需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最高法的工作报告充分表明,我国司法机关正在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科学的方式,推进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工作。
从零容忍的态度到宽严相济的理念,从刑事处罚到民事救济,从个案处理到制度建设,这一系列举措共同构成了一个日益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这不仅是对法治进步的诠释,更是对人民群众期待的回应,预示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将迎来更加光明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