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获刑12年

2026年2月26日这天,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张天峰,判了个有期徒刑十二年。因为他受贿的事儿,法院还让他把两百万元罚金交上去。张天峰这次被抓,是因为他在多个岗位上利用职权,帮别人办了不少事儿,换来了共计3407万余元的好处费。从2004年到2023年,张天峰当过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一把手,后来又在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混到了总经理的位置。到了国家烟草专卖局,他先是人事司司长,最后坐上了副局长的交椅。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天峰的行为属于受贿。好在张天峰到案后很配合,主动交代了很多监察机关还不知道的事儿,又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也全都追回来了,法院就给他从轻发落了。张天峰这事儿啊,发生在2004年的时候就开始了,一直持续到2023年才结束。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人事司负责管理干部,张天峰在这个位置上权力很大。2026年2月26日这个日子对他来说很难忘,这天他要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宣判。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这两个单位,他都管过。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党组是管大事的地方。张天峰被带到法庭上的时候,坐在旁边的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和人事司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