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深圳市龙岗区近日通报一起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
通报称,岗背路37号美地里园3栋某座小型工程(控停项目)内,一名作业人员在三楼楼梯边作业时意外坠落至负二层地面,经现场救援无效死亡。
目前,事故具体经过及责任认定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高处坠落历来是建筑施工领域的主要风险之一,一旦发生往往伤亡严重、社会影响较大,暴露出施工现场边界防护、作业组织和风险管控等环节的薄弱点。
原因—— 从通报提示的重点来看,事故背后可能存在多重风险叠加:一是安全教育交底与作业许可不严,人员未充分掌握危险点和防范措施,容易在楼梯口、临边等高风险区域产生误判或侥幸心理;二是高处作业管理不到位,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编制或未落实到现场,导致防护设施、作业流程、监护安排缺乏刚性约束;三是现场临边、洞口等关键部位防护缺失或不规范,栏杆高度、平网设置、盖板封闭以及警示标识等未形成闭环,致使“一个失足”演变为致命后果;四是个体防护用品保障与使用不严,安全带等防护装备未按要求配备或未规范佩戴;五是控停或小型工程易出现管理“边缘化”现象,工程规模小、工期短、队伍流动性强,若监管、巡查和自查不到位,容易形成隐患积累。
影响—— 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给家庭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也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敲响警钟。
高处坠落事故往往发生在楼梯口、屋面、脚手架、洞口等看似“常见”的位置,具有突发性和高致死率,极易引发社会对施工安全的关注。
对于企业而言,事故不仅带来停工整顿、经济损失与信用风险,也可能引发用工管理、分包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等链条的系统性审视。
对城市建设而言,若类似风险在存量项目、零星修缮和小微工程中反复出现,将影响工程质量与公共安全,增加管理成本与治理压力。
对策—— 针对高处坠落这一“老问题”,通报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刚性要求。
其一,严格执行预防高坠“六不施工”:未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不施工、未落实高处作业管理不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无保障不施工、不编制实施专项施工方案不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不施工、未开展安全巡查不施工。
通过把关口前移,把“不具备条件就不开工”落到每一道工序。
其二,强化临边、洞口防护措施,按规范设置不低于1.2米的硬质防护栏杆,配设安全平网或封闭盖板,并悬挂醒目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要建立定期检查、及时维护机制,防止“装了不用、用了不查”。
其三,高处作业必须实行专人监护,严禁单人冒险作业;监护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与应急处置能力,全程在岗,做到“有人盯、有人管、有人提醒”。
其四,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合格的安全带等个体防护用品,作业前完成书面安全交底,明确风险点与避险方法,形成可追溯的管理记录。
其五,建议将控停项目、小型工程纳入同标准、同频次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现场管理人员对“零散工程不等于低风险”的认识转变,防止安全管理出现空档。
前景—— 从治理趋势看,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关键在于把制度要求转化为现场行为,把“事后通报”转化为“事前预防”。
随着城市更新、存量改造、零星修缮等工程增多,施工场景更分散、参与主体更复杂,安全管理的难点将更多出现在小微工程、临时作业和非标准工序中。
下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网格化巡查与隐患闭环整改、提高监护与交底的执行质量,将成为降低高坠风险的重要方向。
对监管部门而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提升对控停与零散工程的可视化监管水平,有助于从源头减少事故发生。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没有终点,只有起点。
此次事故的发生再次警示我们,安全生产容不得丝毫懈怠,任何环节的疏忽都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必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每一道作业工序。
唯有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警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完善长效机制,才能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真正守护好每一位建设者的生命安全,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