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领域反垄断取得实效 重点药品价格大幅下降

问题——民生领域垄断抬高成本、挤压福利空间。药品、供水供气、公共服务等行业与群众“钱袋子”“菜篮子”紧密对应的,一旦出现合谋涨价、限定交易、强制搭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价格就可能偏离成本与供需——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随之受损。部分救命药因供给集中、渠道受控被推至高位,给患者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一些公用事业因行政特许经营或自然垄断属性,若缺少有效约束,也容易附加不合理条件,影响服务质量与公众感受。 原因——结构性特征叠加隐蔽化手段,催生垄断土壤。一方面,原料药等细分市场参与者少、替代性弱、需求刚性强,容易形成“少数主体控制供给—操纵价格—转嫁成本”的链条;公用事业领域进入壁垒高、网络型基础设施难以复制,若监管不到位,市场力量可能演变为不公平交易。另一方面,垄断行为更趋隐蔽,从线下协议转向更复杂的协同方式,甚至借助数据与技术形成不透明的定价机制,识别与取证难度随之上升。同时,个别地方仍可能存在行政性限制与保护倾向,客观上抬高跨区域经营与要素流动成本,削弱竞争。 影响——稳预期、保民生、促创新的效应逐步显现。反垄断执法直面群众急难愁盼,推动价格回归合理区间,能够直接减轻家庭支出压力。以治疗严重感染的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为例,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推动市场秩序修复后,价格降幅超过95%,从“高不可攀”变为更可及的用药选择,既降低医疗负担,也提升救治可获得性。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公平竞争环境改善有助于打通要素流通堵点,推动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促使企业通过技术、质量与服务开展正当竞争,增强行业活力与创新动力。对公用事业等领域而言,规范交易规则与收费行为也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透明度与满意度。 对策——坚持法治化、系统化治理,推动标本兼治。近三年执法数据显示,监管部门聚焦重点行业、关键环节,累计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合计29.3亿元,传递出对侵害民生行为严查严处的明确信号。面对更复杂的竞争形势,治理需要从“事后查处”延伸到“源头预防、过程规范、协同共治”。一是完善制度供给与配套规则,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衔接,提高违法成本,稳定市场预期。二是把公平竞争审查落到实处,在政策制定阶段就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措施,减少行政性垄断诱因。三是完善分层分类监管工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示、约谈、督促整改,把风险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四是提升专业能力与技术手段,加强对复杂交易结构、数据驱动定价、隐蔽协同行为的识别分析,健全证据规则与协作机制,提高执法精准性与穿透力。五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协同,在医药、公用事业、平台经济等领域推动信息共享与联合治理,促进规则统一、尺度一致。 前景——反垄断更突出,竞争秩序更清朗,民生获得感更可持续。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目标是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这意味着,未来治理将更加注重以制度稳定预期、以监管促进公平、以竞争激发创新。随着执法常态化、规则精细化和技术能力提升,民生领域垄断空间将深入被压缩,更多产品与服务价格有望回归合理区间。与此同时,针对自然垄断与行政特许经营领域的规范化治理也将加快推进,在保障供给安全与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升透明度与可选择性,让公共服务更可感、更可及。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从一盒药的价格公平,到一项公共服务的自主选择,再到整体市场环境的清朗有序,反垄断执法的每一步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市场监管部门近三年的成果表明,坚决打击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既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展望未来,只要持续强化反垄断执法,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就能深入营造更清朗、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释放竞争活力,让发展成果更普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