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法院创新裁定"百米禁近令" 为遭长期骚扰女性构筑法律防护网

问题:长期“追求”演变为持续纠缠,正常生活受到侵扰。上海闵行区一名女性周女士反映,同楼居住的租客马某自2022年前后起以交友为由频繁接近。周女士多次明确拒绝后,马某仍其住所周边长时间逗留、尾随,并将行为延伸至其家属出行场景,影响日常生活秩序。因早期未出现即时人身伤害后果,有关处置多以教育、训诫为主,周女士最终转向法院寻求制度性保护。 原因:对“骚扰”的认知偏差与取证、处置边界不清叠加。现实中,一些纠缠行为披着“示好”“追求”的外衣,容易被当作情感纠纷而被弱化;但当当事人已明确拒绝,对方仍以高频接触、尾随守候等方式持续施压,本质上已从社交互动演变为对他人人身安宁与生活自由的侵扰。此外,此类行为多发生在公共区域或楼栋周边——持续性强且不易固定证据——受害人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完整证据链,基层治理与执法也常面临“未造成伤害、难以定性”的现实难题。 影响:不仅损害个体安全感,也扰乱社区秩序与社会信任。长期被跟踪、蹲守会使受害人持续处于紧张状态,影响出行、工作与家庭生活安排,并可能带来更高安全风险。对社区而言,反复发生的尾随、纠缠容易引发邻里矛盾升级,增加治理成本。更重要的是,若对“以恋爱交友为名的纠缠骚扰”缺乏明确的制止路径,可能形成错误示范,削弱法律对人格权与人身自由的保护效果。 对策:以人身安全保护令划定“可执行的边界”,并强化联动与惩戒。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马某在对方已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仍持续纠缠,超出正常交往范围,已对周女士生活造成实质影响,符合依法制止的情形。法院依据相关法律精神作出裁定:一是禁止马某继续骚扰、跟踪、接触周女士及其直系亲属;二是设置“空间禁入”要求,明确其不得在周女士住所100米范围内从事影响其生活、工作的活动。该裁定已生效。业内人士指出,明确距离红线,有助于将“不得骚扰”的抽象要求转化为清晰、可识别、便于处置的行为边界,提升保护令的可执行性和可监督性。若违反裁定,主管部门可依法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形成从预防到处置再到追责的闭环。 同时,法律层面已对相关行为作出明确否定性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纠缠、骚扰妇女,为受害人依法维权提供直接依据。此次裁定也继续释放信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只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风险情形,对于非亲密关系、非家庭场景下的持续纠缠骚扰,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同样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获得及时保护。 前景: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推动反骚扰治理更精细。随着公众法治意识提升与制度完善,针对跟踪、骚扰、纠缠等行为的救济渠道将更加多元。下一步仍需在三上持续推进:其一,加强普法宣传与证据意识引导,提醒当事人及时留存报警记录、监控截图、聊天记录等材料;其二,完善社区、物业、公安与法院之间的联动机制,对高风险纠缠行为及时介入、分级处置;其三,推动保护令执行的标准化与常态化监督,提升裁定落实力度,确保“禁止接触”“禁止接近”真正落地。

法律对“纠缠、骚扰”的明确禁止,既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也是在维护社会秩序。将可操作的安全距离写入保护令,回应了现实处置难点,也把风险防控前移。让明确的拒绝被尊重、让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是法治社会应守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