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追授董亦军同志"时代楷模"称号 用生命诠释人民公安的初心使命

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 近日,中央宣传部面向全社会宣传发布董亦军同志先进事迹,追授其“时代楷模”称号。

董亦军,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生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局)党委书记、总队长(局长)。

他因突发疾病经医治无效,于2025年10月21日去世,终年58岁。

董亦军曾获“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2次。

问题:在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中,安全稳定与便民服务相互交织,交通秩序维护、应急处置、公共安全防控等任务高度叠加。

首都作为国家政治中心,重大活动多、人流车流密度高、治理标准要求严,公安机关既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回应群众对出行效率、执法规范、服务温度的更高期待。

如何把“人民至上”落实到日常执法、城市运行与队伍管理的每个细节,考验着公安工作者的能力与担当。

原因:董亦军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公安工作“从政治上看、从民生处抓、从作风处严”的实践逻辑。

他自觉强化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无论在基层岗位还是领导岗位,都把群众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一线了解社情民意,以务实举措回应群众关切,以制度化治理提升工作质效。

同时,他严格自律、廉洁奉公,始终坚持执纪执法边界,强调“警察生涯不能有一点瑕疵”,把清正廉洁作为立身之本、从警底线,注重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以过硬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影响:追授“时代楷模”称号,既是对董亦军同志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精神的高度肯定,也为公安系统、党员干部树立了可学可做的价值坐标。

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全警政治意识和宗旨意识,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有助于引导广大公安干警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更好结合,在城市交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风险防控处置等重点领域持续提升能力水平。

对超大城市治理而言,这样的榜样力量能够在价值引领、作风锤炼、制度执行上形成正向激励,推动治理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深化。

对策:学习先进典型,关键在于把精神力量转化为制度约束与行动成效。

应进一步健全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和工作机制,推动交通治理与公共安全治理协同联动,强化数据赋能、精细管理和一线服务,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把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压实领导责任,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警营生态。

要把家风建设与廉政建设贯通起来,拓展警示教育与典型示范的组合效应,引导广大民警自觉守纪守法、守住底线,让每一次执法、每一次处置都经得起检验。

与此同时,应在重大安保、应急管理、城市运行保障等领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路径,更好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

前景:随着城市治理现代化持续推进,公安工作将面临更复杂的风险挑战与更精细的服务需求。

从长远看,首都公安必须在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上持续用力,把“首善标准”落实为标准化流程、数字化能力和常态化督导,不断提升安全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以董亦军同志为代表的先进典型所彰显的人民立场、担当精神与廉洁品格,将在更大范围内凝聚共识、激发干劲,推动形成忠诚履职、服务为民、严明纪律相统一的行动自觉,为守护首都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提供更坚实保障。

董亦军同志用生命诠释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的初心使命。

他的事迹告诉我们,真正的楷模不在于惊天动地的壮举,而在于日复一日的坚守。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今天,需要更多像董亦军这样的党员干部,在平凡岗位上书写不平凡的人生华章。

他的精神必将激励广大公安干警继续为平安中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