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7月22日电(记者 王逸飞),7月22日,记者从浙江海事局获悉,他们联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还有其他三家单位,发布了全国首个省级专项政策《浙江省海上风电安全应急管理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在9月1日就会正式实施。浙江海上风电发展速度非常快,根据规划,整个沿海地区要建设45个风电场,现在已经有17个建成了。这些风电场的总装机容量达到了476万千瓦,一年能发电约130亿度。因为海上风电场正朝着深海推进,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遇到了很多问题,给浙江的海上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困扰。这个指导意见给出了解决办法和制度依据。《指导意见》一共分为总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等九个章节,旨在构建全链条管控、协同化监管和科技化防控的安全应急体系。它主要解决海上风电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跨部门治理合力不足以及安全应急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指导意见》要求业主单位对勘测设计到运维检修的全过程负首要责任,地方政府也要建立协调机制和专项机构。还明确了海事、应急、能源等11家单位的监管责任。《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企业侧需要制定7类预案和配备卫星电话等应急物资;政府侧需要增加远距离巡航救助船和救援队伍投入。特别针对深远海风电场应急救援距离远的问题,要求在升压站设置直升机悬停区并构建海空联合救助体系。《指导意见》还配套出台了一个平台建设指南来推动业主单位建成陆海空天一体化监控平台。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是全国第一个省级专项政策。杭州中新网记者王逸飞报道称22日从浙江海事局了解到消息:这几天他们联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还有其他三家单位发布了这个指导意见;这个文件会在9月1日正式实施。文章提到了130亿度电、476万千瓦装机容量、17个已经建成的风电场以及总共规划的45个风电场。文章还提到有11家单位参与了这次行动:海事、应急、能源等单位都在其中;温州是重要地点之一:因为温州水域有一个海上风电施工现场图片。《指导意见》为解决规模化开发可能带来的风险提供了参考方案;同时也给企业、政府和监管部门协同抓好海上风电安全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王逸飞说:这个指导意见按照业主主责、属地牵头、部门协同的原则要求业主单位对从勘测设计到运维检修全过程负责;要求地方政府建立协调机制成立专项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王逸飞还提到政府侧要加强远距离巡航救助船等装备投入还有救援队伍建设;还有专门针对深远海风电场救援距离远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在升压站设置直升机悬停区并构建海空联合救助体系来强化远海救助力量装备。此外《指导意见》还配套出台了一个平台建设指南来推动业主单位建成陆海空天一体化监控平台;对风电场区及周边水域船舶动态做到智能化全覆盖监控。